代表委员批墓地暴利超房产:多建“经济适用墓地”
2009年03月10日 14:07重庆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骨灰盒比电视机贵”“坟墓比房子贵”“活得起,死不起”……在今年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历数丧葬高收费种种“怪现象”,他们呼吁,丧葬服务具有公益性,高价殡葬急需“平民化”。

“黄泉路”上收费高

“现在人死后火化、墓地的费用高得吓人,死都死不起呀。”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农民工康厚明来北京前到农村调研时,许多农民向康厚明代表抱怨。

谈到殡葬行业的高费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刚列出了一份丧葬清单: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多;一个墓穴动辄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给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白包”;运尸费、抬尸费、火化费、取灰费、火袋费等名目繁多服务项目,无一不是收费的名目。

墓地暴利远超房地产

“坟墓比房子贵,陵园墓地开发的利润,远远超过房地产业。”全国人大代表罗中立说,陵园、墓地除了手续不好办理以外,运作成本都不高,利润却相当惊人。目前较为流行的做法为,与当地村委会、乡镇或者民政局合作,由对方出地,老板投资;即使征地,由于一般是偏远山地,地价也不高,一般每亩土地征地费用不过数万元,加上平整、绿化投入每亩5万元,道路、花岗石装修等投入最多5万元,折算下来,每亩土地成本不过20万元。但一亩土地一般可修建350个墓位,即使按照每个墓穴售价1万元计算,每亩土地上所建墓地的销售额可达35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公墓是免收营业税的,因此除去单个墓穴石料的钱和土地成本,开发商的利润近400%。

吴刚委员说,殡葬行业已连续5年位于十大暴利行业之列。全国每年死亡人数约800万人,按每人最低丧事费2000元计算,每年全国殡葬业的市场额最少为160亿元。如果加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远超过千亿元。

政府应建“经济适用墓地”

吴刚委员分析,相当数量的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其格局俨然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从制度上看,殡仪馆和民政部门长期以来职能不分,有些地方的殡仪馆长由当地的民政局领导兼任,这种体制上的“特殊性”及日常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很容易造成管理监督上的“盲区”。他建议,引入更多竞争者,打破殡葬业垄断局面。同时,将价格听证制引入殡葬行业,对殡葬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价格听证。

刘明华委员认为,政府应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建设一批普通群众消费得起的“经济适用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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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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