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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寒的“殡葬暴利”何时有尽头?
2008年04月08日 08:57红网 】 【打印

今年的清明节,权威的报道说可能有一亿人以各种方式参与了祭奠活动,唤起国人心中某些几尽失落的历史记忆,唤起对已故前辈的尊重和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或许这正是国家把清明节作为法定假日给予定格的其中要义吧。

然而,也就是在这个作为法定节假日的第一个清明节,全国上上下下的媒体除了关注人们的祭奠活动以外,还把足够多的精力放在了一个冰冷的行业——殡葬业里面,通过媒体的调查和分析,其中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让这个本来温情脉脉的清明节蒙上了一层令人心寒的阴影。

通过全国众多媒体的调查,把一个个管理混乱、收费高昂的鲜活个例摆在大家面前。其实,殡葬业收费高昂、不知明细的问题早已被群众怒斥,但是直到今天,事态只有越演越烈之势,这个频频让人疾呼“死不起人”的社会顽疾,非常值得相关的责任部门认真反思。

坊间的一个冷笑话极具讽刺意义:殡仪馆的收费可以“把活人气死,也能够把死人气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雪上加霜的谋生之道让殡葬业深受非议,可那些几乎是昧着良心开账单的行为却只有嚣张之势而全无怜悯之心,他们游离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敲碎社会的良知,而完全不顾及逝者的尊严和亲属的伤痛,悲哀的唯利是图造就了悲哀的殡葬现状。

至于殡葬业是如何牟取暴利的这个问题,媒体已有广泛披露,笔者在此不再赘述。我在此想说的是:为什么“死不起人”的呼声一直存在?难道真的就没有解决之道了吗?

笔者以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管是造成殡葬暴利长期而广泛地存在的首要原因。任何一个行业,如果制约规章缺失,势必会造成诸多不具备法律意义和社会规范的“行规”,而这些“行规”一旦突破了消费者的承受底线,就可能形成令人望而生畏的“行业黑幕”。特别是像我国的殡葬这样的特殊的行业,不管是经营模式还是管理方式都极不完善,其所具备的商业性质所带来的行业规范在发展初期就广受病诟。但是管理规范的严重滞后,让社会只能加之以道德谴责,然而经验表明,单纯的道德问责并不是纠正商业失范的有效途径。在此情况下,寄希望于法律法规依然是社会的强烈心声!

业内人士向媒体透露的一个信息是:不交完所有的收费就不让取走骨灰盒,这种霸道让人不寒而栗;还有业内人士透露的信息更会让人瞠目结舌:花三亿人民币购置的墓地可以卖出一百亿人民币的价钱,明显的强卖行为却一直无人管问。结症在哪里呢?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专业委员会会长范英在接受媒体访谈是指出:“我们国家的殡葬的体制问题还有很多漏洞需要改进,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经营者又有管理权,造成涨价现象在所难免。”管理和经营的混乱与错位造成了殡葬业有了很大的空子可钻,“管理者又是经营者,经营者又有管理权”,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没人管”的行业,自己管自己,很自然地形成一家独断的巨无霸地位,真的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了。

那么解决之道又在何处?笔者以为,首先是要尽快建立一部殡葬管理法规,让“走的人走得明白”,送的人也送得明白。其次,改革殡葬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引进社会资源,在法律的约束下,形成良好的企业竞争格局和竞争风气。第三,笔者以为可以把社会公益行为引进殡葬业。

社会公益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只需交纳各种必需的费用便可让逝者安息,可谓善莫大焉。具体来说,就是在一定的政策主导下,建立专门的慈善机构,并设立相应的基金组织,接受社会募捐。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解决城市困难家庭的丧葬问题,减轻他们的费用负担。当然,这种较为理想化的“慈善殡葬”离现实可能比较遥远,即使具备相当的群众基础,要是真要办起来,恐怕就得面对来自现实殡葬垄断机构的强大阻力。但是,我们的殡葬业管理和经营体制必须要作出改革,这是不容否认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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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振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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