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河北蔚县原县委书记县长因瞒报矿难事故被判刑
2010年01月10日 07:24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新华社石家庄1月9日电(记者朱峰、霍小龙)河北省政府9日通报了2008年发生的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查处情况,目前已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7名处级干部,17名科级以下干部。蔚县原县委书记李宏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原县长祁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原副县长王凤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河北省政府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2008年7月14日,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核实,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朱峰、霍小龙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