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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全面废止暂住证 持居住证者落户条件不一
2010年01月06日 14:01法制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010年1月1日起,广州、东莞等四城市取消暂住证,全面推行居住证。

自2008年3月浙江慈溪、吉林长春废止暂住证实施居住证以来,目前全国已经有至少10个城市实施这项制度。

据统计,这些城市外来人口持有居住证后,将在社保、就业等方面,至少比之前多享有5项权益,并且其中5城市表示满一定年限后,将允许居住证入户。

北京市综治办副主任苗林最新透露,北京市正在进行暂住证改为居住证的调研,有望2010年废除暂住证推行居住证。

暂改居·概况

南风北渐10市取消暂住证

早在2004年,沈阳市曾一度率全国之先,取消外来人口暂住证。虽然两年之后因种种原因再次恢复暂住证,但这一举动,在我国城市公共管理中,被许多人视为具有相当的破冰意义。几年之后,中国的十余座城市再次掀起了废暂变居之风。

中国城市再一次开始思考、解决外来人口问题,可以说是从2008年开始。这一年,深圳、慈溪、嘉兴、长春先后开始取消外来人口的暂住证,进而更换为居住证。除了长春外,其他3个城市均为南方城市。

2009年大有“南风北渐”的趋势,这一年,太原、大连两座北方城市相继取消暂住证,对外来人口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

同时,南方城市的流动人口政策改革尝试并未停滞:广州、东莞、佛山、珠海宣布,从2010年开始实行相同政策。

10座城市多为经济发达地区

在这10座城市中,广州、东莞、珠海、深圳、佛山等,均属于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居多的地区。

全国人大代表、曾多次在人大会议上提交户籍改革方案的重庆律师韩德云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说,各城市推出居住证主要基于原先的暂住证制度已经极其落后,不仅不适应现代城市管理要求,同时也带来社会歧视和不平等,影响社会公平。

第二,地方开始考虑改变常住人口管理的实际需要,解决来自不同地域常住人口对本地发展的贡献和人才吸引。

此外,各地建立最低保障制度,对不同户籍人口的最低保障的绝对差距在缩小,比如在社保、医保等基本保险制度方面。居住证实施有利于解决地区差异和保障民众权益。

韩德云强调,目前,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的权益差距主要在劳动就业、低保、医保、退休保障等方面,居住证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暂改居·门槛

办居住证嘉兴和慈溪“门槛”最高

在推行居住证的10座城市中,长春、广州、东莞、佛山、大连、太原办理居住证最简单:这6座城市的外来人口,只要年龄满16周岁,均只需持原有的暂住证以及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即可领取居住证,与办理暂住证手续一样。

办理居住证要求最多的则为嘉兴、慈溪两市。两地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将可获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居住地投资创业或者属于居住地引进人才以及具有专业技能和相应学历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类是,对于其他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三年,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并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此外,北京仍处于调研阶段,所以居住证的各项方案均未公布。而珠海仅表示在珠海市长期居住的非户籍人员可拿到居住证,相关具体条款还未明确。

韩德云解释,因为每个城市的人口容量、财政状况、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以及自身城市化进程差异很大,所以各城市制定的获得居住证的条件也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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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莎莎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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