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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01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
2009年10月08日 14:2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8日(记者 王宇天)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优抚医疗保障制度,64569名重点优抚对象已全部纳入该项制度保障。

据了解,按照优抚对象身份、属别,内蒙古采取政府、单位、个人“三责一体”的参保缴费办法,各级民政部门将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其中,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不分城乡全部由政府兜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全额报销。其他优抚对象在新农合规定补偿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可进行医疗救助。新农合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均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另外,各旗县市区还要指定若干旗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作为优抚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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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宇天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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