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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启动“四分开” 企业协会不做“二政府”
2009年10月04日 14:31新民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与党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资产“四分开”

明年企业协会不做“二政府”

企业协会不能充当“二政府”,“政社分开”是必然。即日起,企业协会与党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的“四分开”即将在本市全面启动。记者节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明年6月底前,本市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协会要基本实现“政社分开”,“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格局将持续进步。

“反倾销”“打假冒”见成效

目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2975家社会团体中,企业协会达730家,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经济类社团、专业性协会;其中,行业协会达214家,拥有会员单位近4.5万,涉及工业制造、商业流通、现代服务、建设交通等领域。

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颁布《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本市行业协会依法应对国内外贸易纠纷,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协调市场主体利益。其中,上海家具行业协会针对美国家具业对中国家具实行价值10亿美元的反倾销,组织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直接参与应诉,减少了上海家具行业的损失。此外,针对国内出现100多家冒用“上海”名称销售假冒仿劣农药的厂家,上海肥料农药行业协会配合市工商部门开展行动,公布了26家非法企业名单,有力打击了制假造假。

“政府附属”转向“企业联盟”

由于历史原因,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企业协会“官办”色彩较浓,变相的“二政府”成为一些部门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市民政局对近400家企业协会的调查表明,公务员兼职、政会合署办公、财务不独立、资产不明晰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市场环境。

2002年起,本市开始试点“政社分开”。经过改革调整,一批政府官员不再担任协会领导,协会秘书处也不再与政府部门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协会初步建立了“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的自主办会机制,实现了从“政府附属”向“企业联盟”重大转变。

今天,“政社分开”将探索建立政府与企业协会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协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自主办会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姚丽萍 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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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丽萍 章文峰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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