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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行为
2009年08月13日 07:2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等行为。

国家发改委12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据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指出,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发布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二)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三)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

(四)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应当依法禁止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行为。

同题报道:

发改委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 作用不应高估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 适用行政机关权力滥用

中国拟规定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不得歧视外地商品

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征意见 不适用成品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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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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