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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03月15日 14:35新华社 】 【打印已有评论0

(三)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

国内增值税14563亿元,增加1065.58亿元,增长7.9%。主要依据增值税与工商业增加值增长弹性系数,并考虑增值税转型改革后要减收1000亿元左右因素进行测算。

国内消费税4434亿元,增加1866.2亿元,增长72.7%。主要依据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取代养路费等收费后增加的消费税收入,以及卷烟、酒、汽车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进行测算。

进口税收9895亿元,增加733.98亿元,增长8%。主要依据进口税收与一般贸易进口增长弹性系数,并考虑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因素进行测算。

企业所得税7605亿元,增加431.6亿元,增长6%。主要考虑:2008年企业实现利润增幅下滑,2009年上半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会减少;同时,预计2009年企业实现利润增长明显下降,当年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幅也将相应降低。

个人所得税2390亿元,增加155.82亿元,增长7%。主要考虑:2008年3月1日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翘尾减收因素,以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情况。

证券交易印花税245亿元,减少704.68亿元,下降74.2%。主要依据股票预计日均交易额以及2008年大幅度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并改为单边征收等减收因素进行测算。

出口退税6708亿元,增加842.1亿元,增长14.4%,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主要依据一般贸易出口预计增长情况,以及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几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导致2009年出口退税大幅增加等因素进行测算。

车辆购置税970亿元,减少19.75亿元,下降2%。主要依据汽车销售预计增长情况以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进行测算。

(四)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

按照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重点安排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农林水事务支出3446.59亿元,增加744.39亿元,增长27.5%。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农资综合补贴安排756亿元,增长5.6%。大幅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安排130亿元,增长2.25倍,补贴种类由9大类扩大到12大类,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规模,在已实现水稻良种补贴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小麦、玉米等良种补贴范围,安排154.8亿元,增长25.4%。支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新的扶贫政策,安排扶贫经费197.3亿元,增长17.9%。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65亿元,增长20.4%,扶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安全高效农业。完善贷款贴息和补助等扶持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47亿元,增长15.7%,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稳定现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研究适当提高种植业补贴比例,稳步增加补贴品种,安排79.8亿元,增长31.9%。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95.1亿元,大力支持加快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强化灌区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沼气工程投入,再解决60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增加500万农村沼气用户。

2.教育支出1980.62亿元,增加382.08亿元,增长23.9%。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安排662.5亿元,增长16.1%,在实施农村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基础上,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即小学300元、初中500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安排补助资金57.7亿元,增长44.9%,支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中央财政补助120亿元。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条件,安排建设资金137亿元。继续支持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并逐步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安排补助资金45亿元,增长115.3%。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经费240亿元。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安排高等教育支出502.55亿元。

3.医疗卫生支出1180.56亿元,增加326.11亿元,增长38.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全部达到人均80元,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4亿元。中央财政在支持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解决中央和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及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安排补助资金64.5亿元。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为患者提供放心药、便宜药。安排建设和设备购置补助资金165.3亿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建设2.9万所乡镇卫生院和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安排补助资金246亿元,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支持地方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0.69亿元,增加607.1亿元,增长22.1%。加强社会保障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也是应对当前困难、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930.49亿元,增加438.98亿元,增长17.6%。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的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安排补助资金540.8亿元,增长48.9%。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7570多万困难群众,春节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安排资金100亿元。按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特殊调整对象倾斜,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给予适当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共安排1392.41亿元。适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包括调标补助在内安排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75.12亿元。继续支持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推进东北、中部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支持解决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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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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