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奋在酉阳县机关效能建设会上现身说法。
匿名举报信仅有27字
2008年元宵节,人们还沉浸在传统佳节的喜悦气氛中,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大槐的办公桌上。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寥寥27字:“土地整理工程少数人说了算,潘翔公司终身承包,明白人一见便知。”
举报信虽然简单,但矛头直接指向负责土地整理工程的酉阳县土地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土房局”),“终身承包”的字眼,也让李大槐捕捉到了其中的“奥妙”。看完举报信,李大槐就将正在家里吃团圆饺子的副检察长石志卿、职侦局长冉茂侠召集到办公室:“群众既然向检察机关举报此事,就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决不能辜负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初查正式展开了。
经过几天的秘密走访,办案人员了解到,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是由“土房局”委托重庆大成招标代理公司发包的,潘翔公司是通过招投标而中的标。但他们同时也了解到,“土房局”局长王启奋和具体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副局长王传军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独断专行,他们与潘翔公司老总潘元亮关系十分密切,土地整理工程的确经过了公开招投标,但每次中标的都是潘翔公司。
为什么潘翔公司每次都能中标?这和群众反映的“潘翔公司终身承包”不谋而合。办案人员决定继续调查,从王传军入手,争取从他身上打开突破口。
抓住一条重要线索
王传军当过知青,参过军。1981年,他退伍后一直在酉阳县建委工作,1998年兼任县规划局局长,2001年到案发时,他一直在“土房局”担任副局长。王传军在酉阳这个小县城里土生土长,同学、战友、同事无数,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社会阅历丰富,办案人员感到调查难度可能相当大。
果然,办案人员没有查到王传军及家人有大额的银行存款,也没有查到其有股票、证券、汽车,就连住房都是其父亲以前的私房。办案人员及时调整了调查方向,把视线转移到王传军的分管工作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人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南德公司在酉阳从事土地修编工作,在收取的工作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的钱返给了酉阳“土房局”的人。
办案人员立即找到南德公司的负责人阎某。
刚开始,阎某矢口否认有行贿的事实。办案人员为了打开“缺口”,便兵分两路,一路继续与阎某谈话,另一路则迅速调取了南德公司的账务以及银行的汇款记录。
负责与阎某谈话的干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大量证据,阎某有些坐不住了,他供述了向王传军、王启奋二人行贿的事实。
接着,办案人员又从重庆大成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获悉,在为酉阳土地整理工程招标的过程中,王传军利用其分管土地整理工作的便利,掌握着招投标大权。王通过给大成公司打招呼,给建筑商出谋划策、透露标底,采取“围标”的方式让潘翔公司中标,达到暗中控制招投标的目的。而在这背后,就是权钱交易。
5月11日,酉阳县检察院决定对王传军正式立案侦查。
作者:
沈义 王灿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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