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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震动中国:与民争利成罪魁祸首
2008年11月24日 12:17新华网 】 【打印

不过,纵观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连串群体性事件,应该说政府已经在试图建立这样的协商机制。以重庆罢运事件为例。事件发生3天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邀请重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了出租车行业的诉求和市民代表的意见。薄熙来与重庆“的哥”及市民代表的这次座谈还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新闻网站进行全程直播。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认为,应对群体事件需要新思维,关键是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有效的谈判协商机制,在平等、法制的轨道内解决利益冲突;要把应急能力的建设更多地转化为日常管理能力的加强,比如提升出租车行业协会的地位,促使其健康发育,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使从业人员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合法化、有序化。

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如何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写进了执政党的文件。

“连续几次的群体性事件,政府都是把人放在第一位解决问题。政府开始意识到,公共利益就是大众的利益,哪怕是少数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它也会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共利益来对待。”胡百精认为,一个社会最健康的状态就是能够把个体的困境转化为公共问题,大家一起投入智慧和精力进行协商,毕竟社会对抗的成本远远大于社会协商的成本,而最不健康的状态是局部出现问题后,局部去压制。

信息公开成为必须

除了以人为本,另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媒体报道比以往更为及时和公开。

重庆罢运事件在11月3日清晨7时左右爆发,新华社在早上10时许,先后就事件发出《重庆主城区出租车全部停驶》、《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全城罢工,主要四大原因》等报道。内容不仅叙述事件,且更颇具理解罢工司机不满情绪的意味。当天下午4点半,重庆市政府便主动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停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政府即将采取的处置措施。此后,重庆市政府更是连续召开3次这样的新闻发布会。

敏锐的西方媒体立刻嗅出了其中开放的讯息。路透社评论说,当政府推行扩大社会安全网和同经济低迷作战的政策目标时,增加新闻报道的开放性也将对政府有利。 对此,胡百精非常认同。“大多数矛盾是在时间的迟滞当中发酵的,及时本身就意味着主动。”胡百精说,此前这类信息往往采取“出口转内销”,如果自己的媒体先失声,那么我们将全面处于被动状态。“这是政府部门从‘3·14’拉萨事件,‘5·12’大地震,奥运圣火海外传递受阻事件中所积累下来的经验。”

正如“云南孟连”事件发生后,在现场主持处置工作的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所言:“谣言止于真相。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没有什么可以向公众隐瞒的。”

然而,也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以陇南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落款为“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情况说明函这样表述道: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

“一些地方政府有个思维惯性,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就认为一定存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推波助澜,这是不对的。”胡百精认为,政府不能武断下结论,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假如当真存在非法肇事者,要依照法律来处理他。但很多情况下,‘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可能因为利益受到伤害,只不过情绪的反弹更激烈,仅此而已。”

用对话化解对抗

在胡百精看来,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政府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重庆市政府正是采取直接和民间面对面对话的方式,所以才避免了私下上访,激烈对抗。很多问题不是不能解决,很多矛盾也不是已经到了尖锐对立的程度,大部分问题仅仅因为社会情绪无法宣泄,信息暧昧不清,官民对话缺位。开辟新的官民对话渠道,保证它的畅通性,这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

胡百精认为,应该把对话能力列入公务员工作绩效的考察内容。“具体而言,一个公务员每周有多长时间在和他所‘管辖’的社会公众在对话,这应该成为考核他的一个内容。”

他还建议说,中央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一轮协商,邀请地方政府、媒体、学者参与,一起总结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要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学习应有的经验,然后将其制度化,避免涟漪效应不断发酵。”邱震海则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杜绝官员腐败。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知情权,“发生问题时媒体监督将会帮助事件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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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同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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