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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专家:中国奇迹谜底是行政体制改革
2008年11月05日 13:47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

《第一财经日报》:你认为,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结构应该如何改革?

周天勇:我认为,财政分配结构要逐步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分配格局,巩固和维护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扩大和提高县乡(镇)财政收入比重,调控和压缩省、地市的财政收入比重。

在划分税种时,应使各税种的功能、特性与各级政府的职能特点相对应。具有稳定经济政策、公平收入分配以及其他宏观调控功能的税种应划归中央,对宏观经济不产生直接影响的税种划归地方。具有明显受益性的税种应划归地方政府。税种的划分不应妨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此,应将税源具有地域性和具有非流动性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应将征管技术要求较高的税种划归中央财政,将税源不具有流动性的税种以及税源零星分散的小税种划归地方。

《第一财经日报》:不过,在压缩省、地市的财政收入比重的同时,也可能会对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出更高要求。

周天勇:是这样。不过,转移支付制度本身也应该是改革的对象。总的来说,良好的转移支付制度应满足透明、客观、公正和稳定的要求。

我认为,应尽量减少普遍和一般性的转移支付,重点对涉及国家统一和权威、全国性人口流动和劳动力市场形成、地区间平衡发展、人民对国家的向心力等项目,进行转移支付。

总之,必须管住政府收钱的问题。而要想管住政府收钱,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制度,比如“25%上限”制度。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管住政府花钱?

周天勇:首先,应该加强行政体制管理方面的改革。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不顺的。机构林立,行政层次过多,影响了行政效率,加大了行政成本。另外,行政事业化,一个政府部门以事业单位的面貌行使权力,这样加剧了乱收费的问题。社团行政化,一个民间组织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导致办事效率下降,部门利益增多,行政成本提高。机构臃肿,使得行政公务开支过大,造成了很大的财政负担。只有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才能从根本上降低行政开支,控制政府花纳税人的钱。

另外,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限定财政支出。比如,可以设定政府支出占总预算的比例不得超过15%。要建立和落实严格的人大审议制度。

4 提高行政效率

《第一财经日报》:你刚才谈到的是宏观的控制行政支出的制度。那么,具体到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有什么好的建议?

周天勇: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的公共支出项目、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的事务,应由中央政府负责,经费由中央财政提供。跨地区外部性的公共项目和工程,中央政府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

由本地居民享用的地方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支出应由地方政府负责。

《第一财经日报》:现在我们的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方面的关系还没有充分理顺?

周天勇:不仅是在财政方面,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从行政管理体制来说,现在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问题就是上下分工不明:中央权力地方化、地方权力中央化。也就是说,应该由中央负责的领域,比如外交、国防、安全、社保、金融等,地方上却分工负责;而本应是微观的、由地方政府行使的权力,却由中央政府管理。这种管理体制需要改革。

现在,我们的一大问题是没有分工专业化。因此,在2020年以前,机构改革是重中之重。

《第一财经日报》:一般来说,衡量某个政府的行政效率有两个指标:审批效率和执法效率。这两个指标实际上都与经济活动的便利性有关。你认为,我国这两个指标在世界范围内大约如何?

周天勇:你说的第一个指标,实际上指的是企业开办和运行的便利程度。这包括几个方面:企业开办、登记物权、获取信贷、交纳税赋便利度和税费负担。目前,中国开办企业的便利程度在全世界排在135位。杭州是我国行政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在那里开办企业也需要12个步骤、30天,排117位。中国的营商环境在全球178个国家中排在第83位。但是,中国的税赋指数却高居全球第三——这还不算行政收费。因此,我们的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尤其不适应鼓励自主创业的要求。

目前,我国的执法效率存在这么几个问题:第一,一些法律不适应市场经济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比如《土地法》规定,以三年平均产量的6到10倍就能把地征走。这后面的深层原因是部门利益的干扰。第二,还存在着大量有法不依和执法中的违法现象。第三,执法的时效还很低。在北京,执行一个合同平均需要112天;在长春,这个数字是540天——相当于一年半执行一个合同。

企业开办和运行便利程度、执法效率等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而有活力的发展。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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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晨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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