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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霍宝干河煤矿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
2008年10月29日 15:19黄河新闻网 】 【打印

山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霍宝干河煤矿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波主持会议。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锐锋通报霍宝干河煤矿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

“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向记者分发‘封口费’”的消息经部分媒体刊登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于10月25日和27日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并于10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初步掌握的情况做了通报。会议由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波主持,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锐锋做通报发言。

霍宝干河煤矿位于洪洞县堤村乡干河村,由霍州煤电公司、宝钢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今年3月矿建工程结束,现仍在安装调试阶段。今年9月20日,该矿发生一起死亡矿工1人责任事故。死者叫吉新红,41岁,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人,培训合格证号MK20080636,已作赔付并于9月22日安葬。由于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犯有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等错误,现公司董事长和党总支书记已被免职。

李锐锋介绍到,据矿方反映,事故发生后,以记者名义前往霍宝干河煤矿的人员成份复杂,确切人数矿方没有统计。据矿方提供的进门登记表显示,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经初步核查,其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

据9月25日一位到现场的新闻记者反映,他看见声称来采访的二三十人中,都未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经初步调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共有6家媒体或与媒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与该矿发生财务往来,该矿共支付12.57万元。已确认其中一笔系1人假借媒体之名涉嫌诈骗,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5笔财务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正在加紧调查。

另外,矿方人员反映,个别来矿采访人员由于路况不熟,在途中耽搁时间太久,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霍宝干河煤矿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300——500元不等的加油费共1900元。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

李锐锋在发言中指出,为规范新闻秩序,维护媒体公信力和新闻队伍形象,省新闻出版局设立举报电话:0351-4956066,4956026,希望知情人对这次事件中收取不当费用或涉嫌诈骗的违规违法人员进行举报。

李锐锋表示,山西省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将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维护新闻出版秩序,同时也将坚决打击损害新闻媒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这次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省外媒体违规违纪人员,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假冒新闻单位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媒体和新闻队伍的管理,完善新闻管理制度,规范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新闻队伍的纯洁。现在,调查处理工作已全面展开。(秦彦龙 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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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领取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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