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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谈反垄断法:对非常强势的高新公司有所限制
2008年07月31日 17:38人民网 】 【打印

[主持人]:因为您和欧盟、美国在这方面有很多的交流,关于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这个条款。您觉得他们关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他们主要担心什么?

[黄勇]:客观来讲,对于知识产权在贸易中、投资中,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我们是进口大国,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我们也希望我们的产业政策调整还是我们吸引外资的政策,我们看到我们要的是质量,什么叫质量?就是要最好的东西。最好的东西是什么?就是技术。一个是我们可以生产出产品,再一个就是促进我们国家产业技术的提高,因为它有一种比较竞争。所以我觉得我们国家也在关注这个问题,可能地位上有一些差异,就是我们是进口国,他们是输出方。

[主持人]:所以它更关注自己的权力。

[黄勇]:对,关注自己的权力怎么去保护。第二,它一定要看你的这种保护和他们的保护是不是一致的,或者基本上理念是一致的。他们可能更崇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所以,他们希望能够像他们国家那样去保护。在这一点上我们做了很大的交流。这种关心和关注是现实存在的。

[主持人]:另一方面除了欧美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国内对于他们也是有顾虑的,因为国内很多人对于美欧跨国公司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技术掌控一些产业的核心感到非常忧虑,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反垄断法》能够去解决这个问题吗?

[黄勇]:《反垄断法》要解决的刚才已经谈到了,它本身由知识产权法去申请保护的。《反垄断法》只关注在行使知识产权的时候是否有滥用的行为,并且这种滥用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竞争秩序、阻碍我的竞争发展、阻碍他人的竞争发展。所以我觉得国内的忧虑也是存在的。但是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首先我们要看你自身的实力,是要靠技术的创新,你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是一个动力。

就像刚才我们讲的出口企业应该怎么去做,竞争有优胜劣汰,这是一个法则,我相信这部法律会对一些掌握高新技术的、非常强势的公司肯定有一定限制,原来我们没有这方面的限制,我们没有《反垄断法》,但是现在我们有了《反垄断法》,并且我们在今后会不断地出规则和细则,如果他们要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去做,我相信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如果确实出现《反垄断法》未来的标准上和知识产权判定标准上违法的行为,我想这个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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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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