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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统计结果显示:三成快递邮件下落不明
2008年07月31日 16:28《北京商报》 】 【打印

快件不能如期到达是快递业多年来难以解决的痼疾,与此同时,快件丢失或内件出现缺失的问题又上升为新的投诉热点。国家邮政局上周六发布的5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表示,在快递服务申诉中,近三成的快递邮件有丢失及内件出现缺失的问题,其比例仅次于快件延误的投诉比例。

国家邮政局和各省邮政局5月共受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970件,比上月增加41件,增长4.4%;其中涉及快递服务问题的212件,占总申诉量的70.2%。在快递服务申诉中,反映快件延误的82件,占快递服务有效申诉量的38.7%;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57件,占26.9%;反映快件损毁的26件,占12.3%。这三方面是5月快递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快件丢失问题的投诉,涉及到89万条。随着网购的流行,很多消费者网上购买的物品基本都需要通过快递公司递送;由于民营快递价格较低,大多数消费者和网商会选择民营快递作为递送企业。网商段先生反映,他给上海、江西等5省的顾客发了货物,但数天后被告知货物全部丢失。与快递公司交涉赔偿事宜,段先生得到的答复是,因物品没有进行保价(保险),每单赔偿200元,5单共计1000元,但段先生的货物实际价值为2000多元。

去年通过的《快递服务标准》,虽然规定了快件延误、丢失进行赔偿的一些办法,但对于未保价物品的赔偿,仍比较低。该标准规定,快递服务企业对快件的损失进行赔偿,信件类执行按照本次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快件发生丢失,按规定快递公司只对购买了保价的快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对于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因此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递送贵重物品最好保价。

记者从某民营快递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他们接收的快件,很少有保价的。“有99%的快递单保价栏是空白的。”该工作人员直言,很多客户没有这种索赔意识。

5月份被投诉快递(部分)

□ 宅急送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速递服务总公司(EMS)

□ 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DHL)有限公司

□ 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 增洲实业有限公司(汇通快运)

□ 全一快递有限公司(APEX)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韵达货运有限公司

□ 天天快递有限公司

□ 盛彤实业有限公司(申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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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文治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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