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
|
今日出版的法制日报刊发报道表示,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2006年批转“五五”普法规划一年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举行过关于法律的集体学习。报道称,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同的是,领导干部继续成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有所不同的是,此次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更为深厚的时代背景。
中央高层率先垂范学法
2007年3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内容是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学习并发表讲话。在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刚刚高票通过物权法之后,中央政治局安排的这次学习格外引人关注。
报道称,据统计,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此次已是第40次。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是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一个月前的2月28日上午,同样是在北京,地点是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下举办专题讲座,题目是《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这次讲座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第24次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每次在讲座中学习的内容,主要是法律知识。
报道称,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了重要的表率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
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同的是,领导干部继续成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有所不同的是,此次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有着更为深厚的时代背景。
报道引述专家分析指出,“五五”普法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展开的。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履行权力,接受法律的监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报道称,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提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这一意见的下发,从制度上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报道还表示,在新一轮五年普法中,各地、各部门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有许多新举措。
编辑:
fu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