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揭秘:哪些事无法对四人帮提出起诉?
2010年01月05日 09:15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1974年6月1日,周恩来住进了医院。

病床上的周恩来,仍然在操持着国家大事。

从开始制造的"伍豪事件",到最后将周恩来"逼"进医院,"四人帮"一伙始终没有放弃对周恩来的诬陷和迫害。我在参加对"四人帮"的预审时,为了搞清江青诬陷周恩来总理这个问题,曾参加过有关的研究会。那一次是在公安部小会议室开会,主要是核实查对材料。记得参加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于桑,江苏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江青预审组组长洪沛霖等十余人。后来有的文章说,"两案"办公室负责人刘复之、凌云参加了这次会议,但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好像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在讨论时,大家提出要看看周恩来总理同基辛格密谈的记录。

于是打电话给中共中央办公厅,请求复印一份"密谈"记录给我们。

等了一会儿,回电说:"经请示领导不同意复印",并说"这件事你们已经知道了,再不要向外传"。江华院长接着就宣布,今天在座的知道就不要再说了。

我认为,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对于这件事情还是应该还它的本来面目为好。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在预审结束后,公安部将这件事情定为江青的一条罪状,同时写入了起诉意见书。特别检察厅在审查公安部提交的起诉意见书时,对这件事情又再次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是在当时一种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情,不能全部都算在江青一个人的头上。根据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所定的,凡是毛泽东主席点头了的事情,都不能提起公诉的精神,因此对江青在政治局会议上诬陷周恩来总理这件事,特别检察厅在起诉书中没有提起公诉。

法庭无法追究“揪叛徒集团”

后来,我所在的第一审判庭也认为,凡事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鉴于这种情况,法庭无法进行追究"揪叛徒集团"。在那种情况下,这些事不能都笼统地算在江青账上。"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江青一伙为了打倒周恩来总理,曾经挑起一场令人震惊的"伍豪事件",将周恩来诬陷为"叛徒"。(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详见我与你合著的《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一书)我这里要说的是那本书以外的内容,那就是对于这样一件证据确凿的事情,最后却没有给江青定罪,原因是法庭无法对此进行追究。我在秦城监狱参加预审期间看到了江青煽动"红卫兵"成立"揪叛徒集团",挑起影射周恩来为"叛徒"的"伍豪事件"的材料,感到非常气愤。有一天晚上,因为天气太热,我与同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特别法庭审判员的曲育才、史笑谈等参加预审的法官一同到楼顶上去乘凉,大家不由得谈起此事,对于"伍豪事件"和"揪叛徒集团"感到不可理解,明明知道是错误的,为什么那时就这样难办?为什么就不及时纠正?他们当时都曾感叹地说,怎么能这样对待周恩来总理,这太不应该了!

病危的周恩来在临进手术室前与邓小平谈话说"你干得比我好",大家认为这是他看到国家的危局后发自内心的话。可是仅仅七十五天之后,他便永远地离开了自己所深深爱着的人民。五个月后,邓小平再次被打倒。

特别法庭在接到特别检察厅的起诉书后,对于江青一伙制造"伍豪事件",在全国上下煽动"揪叛徒集团"的情况,是不是要提起公诉,是不是要将这件罪行算在江青一伙人的头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从上面所说的事实来看,这件事情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算在江青一伙人的头上也是合理的。1980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起诉意见书中第十五条指出,江青诬陷迫害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夕,江青诬陷周恩来'迫不及待地要代替毛主席'……"特别检察厅组成后,对这件事情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认为在当时政治局开会"批周"的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情,毛泽东主席完全了解并有所指示,对江青这次会上的发言所说的周恩来"迫不及待地要代替毛主席"的话,不予起诉。后来,我所在的第一审判庭也认为,凡事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鉴于这种情况,法庭无法进行追究"揪叛徒集团"。在那种情况下,这些事不能都笼统地算在江青账上。因此特别法庭在最后没有将此事认定为江青一伙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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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正口述 沈国凡撰写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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