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张鼐的《宝日堂杂钞》中的记载中可以找到一些数据,根据邱仲麟的考证,《宝日堂杂钞》记载的是万历三十九年正月的宫廷膳食消费情况。如果以整个宫廷所有人员(包括皇帝后妃宫女太监以及其他人员如“外廷入内工作的翰林院官、文华殿官、医官、教习官、起居注官、兵部主事等”)膳食消费白银来计算“膳单前一部份所费,计银11,004.0476762两;後一部份,则费用为1,222.7076099两。两者合计,为12,226.7552861两,平均每天为421两许。清初,王世德曾云:「神宗以来,膳羞日费数千金」。由此看来,由於记录者或谈论者多未接触到档案,故每每以讹传讹。”
我们再看看溥仪在回忆录中交代的他这个满清末代皇帝花在膳食上的开销(甚至是退位以后)
“这种吃法,一个月要花多少钱呢?我找到了一本《宣统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内外膳房及各等处每日分例肉斤鸡鸭清册》,那上面的记载如下:
皇上前分例菜肉二十二斤计三十日分例共六百六十斤
汤肉五斤共一百五十斤
猪油一斤共三十斤
肥鸡二只共六十只
肥鸭三只共九十只
蒸鸡三只共九十只
下面还有太后和几位妃的分例,为省目力,现在把它并成一个统计表(皆全月分例)如下:
后妃名内斤鸡只鸭只
太后18603030
瑾贵妃28577
瑜皇贵妃3601515
珣皇贵妃3601515
瑨贵妃28577
合计31507474
我这一家六口,总计一个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八只鸡鸭,其中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只鸡鸭是我这五岁孩子用的。此外,宫中每天还有大批为这六口之家效劳的军机大臣、御前侍卫、师傅、翰林、画师、勾字匠、有身份的太监,以及每天来祭神的萨满等等,也各有分例。……,用银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两七分,加上杂费支出三百四十八两,连同分例一共是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四两一钱九分。显而易见,这些银子除了贪污中饱之外,差不多全为了表示帝王之尊而糟蹋了。这还不算一年到头不断的点心、果品、糖食、饮料这些消耗。”
“帝王生活所造成的浪费,已无法准确统计。据内务府编的材料,《宣统七年放过款项及近三年比较》记载:民国四年的开支竟达二百七十九万余两,以后民国八、九、十各年数字逐年缩减,最低数仍达一百八十九万余两。总之,在民国当局的纵容下,以我为首的一伙人,照旧摆着排场,按原来标准过着寄生生活,大量地耗费着人民的血汗。”
作者:
杜车别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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