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中国只有银贵钱贱问题 并无白银外流问题
2009年11月15日 15:3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按照表1所列1817/8~1833/4年中国对外货物贸易总体平衡数据,这个期间中国出现了逆差(入超),总额达到近2760万银两,平均每年162万银两。其中,1830~1831年(道光十年)是逆差突出的一个年份,当年逆差超过500万银两;1833~1834年(道光十三年)是这个时期中逆差规模最大者,数额达到964万银两。对比前引黄爵滋和林则徐等当时人士的估计,表1所显示的数字显然要低许多(他们的基本估计是,在道光十三年,中国“漏银”规模已经远远超过1000万银两)。

按照尽可能精确估计的要求,表1数据仍然存在若干统计上的问题,而且其结果很可能是夸大了当时中国对外货物贸易总体逆差规模。下面着重从统计数据的地域覆盖范围、走私进口鸦片值的统计相关性和适用银两银元转换比率这三个方面对表1数据进行考察和调整。

2.统计数据的地域覆盖范围

表1中A和B栏数据来自马士著作中关于中国对不列颠、欧洲大陆国家及合众国的货物出口额以及来自这些国家的进口额(银两单位,其中在1817—1824年间,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贸易数据不全)。马士报告的这些数据主要来自外方贸易统计,他说是当时可得到数据中最可靠者。作为现代研究者似乎也难以发现比这些数据更可靠更准确的连续年份数据。但是,人们立即也可发现,这些数据的地域覆盖范围是有限的。中国与若干当时已成为中国重要贸易对象国的贸易没有被反映在马士所汇总的数据中。这些贸易对象国有:朝鲜、日本、东南亚各国、拉丁美洲和俄罗斯。就这些未被覆盖的贸易对象国中,中国与俄罗斯的贸易主要通过北方边界的陆地线路进行,中国与朝鲜、日本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拉丁美洲之间的贸易是海洋贸易,但贸易口岸不限于广州。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可能主要通过广州(一定程度上可能也有福建的港口),但是,很可能因为当时人们的注意力从1810年前后左右起转向了中国与欧美诸国的贸易而没有留下让后人能够方便查找的统计数据。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年)》第一册第二章以“中国与友邻国家的贸易关系”为题[7]29-120汇编了当时中国与许多国家的双边贸易的历史资料。可惜的是从这些历史记载中难以找到连续年份的进出口数据。马克思1857年为《纽约每日论坛报》写有一篇题为“俄罗斯的对华贸易”的文章[16]42-45,根据当时他在伦敦得到信息资料,指出中俄贸易自1787年以来一直在平稳发展。马士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33—535页中的引述有一些中俄贸易统计数字,但其可用性尚需进一步确认。在东南亚,菲律宾当时已成为西班牙殖民地,印度尼西亚已成为荷兰殖民地,而西班牙和荷兰两者都是中国在18世纪输入白银的重要来源地之一。[10]

关于这些未被前引马士报告数据所覆盖的贸易对象国,由于缺乏具体的统计数据可用,现在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但是,这两点猜想很有可能成立:第一,在1810~1840年间,中国与这些“未被统计覆盖的”贸易对象国的贸易规模总体上小于中国与那些“已被统计覆盖的”欧美诸国的贸易规模,但前者绝不是微不足道的。第二,中国在与这些“未被统计覆盖的”贸易对象国的双边贸易中,在这个时期中大体上是中方顺差,外方逆差。

如果认为这些猜想有一定合理性,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表1中C栏所显示数据低估了中国当时对外货物贸易总体顺差规模,低估幅度达到10—20%应是可能的。

黄爵滋在其1836年奏折中提到除广东外,“福建、江、浙、山东、天津各海口”也有走私进口鸦片,其数额也十分庞大。对此,不妨认为,走私到这些口岸的鸦片也来自由外商最初运往广州或其外洋的某个基地上的鸦片货物,它们很可能已经包括在马士所报告的数据中(参见下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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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力平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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