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道家思想里里的消极因素:愚民 弃智
2010年01月19日 16:55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同样,治国者为君、为阳,接受社会统一治理的百姓,就为民、为阴。阴与阳的关系是一种互为感动、互为交流思想意志、互相渗透、互为依存、互为己根的关系。治国者只有受民、亲民,思民之所思,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危,才能得到人民衷心的拥戴,人民也才能爱国忠君。所以,治国者只有懂得爱民,才是真正地爱惜自己的权力与地位。在中国的历史上,一直是将能够救民于水火,解民于倒悬,能够给人民以智慧和带来幸福者,才称之为“圣人”的,岂有“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道理?而老子之所以作如此诡辩,就是反对治国者要“爱民”的思想,就是要宣扬他的愚民理论。正因为如此,他就对“受民治国”提出否定性的一连串质问:“爱民治国,能无知(智)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因为,老子所强调的,是与轩辕黄帝完全相反的一种理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并且将它的这种歪理还当作了一种判断天下是非的“稽式”,谓之“玄德”,然后就又自夸:“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这里,只有这“与物反矣”的自我评价是对的——与正常事物之理相反!

至于其“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的话,则是将其为君主独裁统治者出谋划策、将黎民百姓当作杂草与猪狗的面目暴露的一清二楚!

爱民者,民恒爱之。所以,历史上,人民就称颂轩辕黄帝的历史功德;惧民、愚民、役民、害民、将人民当作杂草与猪狗者,历史将其政称作暴政、称其君为暴君,何“圣”可言?

所以,我以为,对于老子这样将人民像杂草、猪狗一样看待,鼓吹愚化、奴役人民的人,说成是什么“圣人”,并且七抅八扯地将老子的言论说成是建设和谐社会“很深刻的道理”,是一种可以延伸出很多和谐智慧的指导思想,就是荒唐离谱、不顾事实的一种瞎吹捧,就有重新讨论的必要了。因为,这种认识本身,就不是站在社会历史进步的角度和人民的立场上的正确认识。

治国者是采取文明教化、明民以治的政策,还是推行愚民之术,对人民大众进行欺骗与愚弄,是一个与政治制度密切相联系的问题。

治国者如果是以人民为根本,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所需之事,除人民厌恶之弊,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一切以黎民百姓利益为重的人,他的想法、做法、政策、法令就会随时让黎民百姓知道,因为这样的政治没有什么可以藏掖的。让人民明白实行各种治国方略,就会增加人民的理解、信任、拥护。人民理解了治国的一切方略,知道政策法令都是因何而制定,以什么道理而制定,是代表着全社会、也包括自己的切身利益之后,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和维护这些政策、法令的实施;如果执政者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是同人民争夺社会利益,那么,他自然也就不会将自己施政的一切意图告诉人民,而是会很自然地编造出一切谎言来欺骗人民,愚弄人民。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没有丝毫深奥难懂之处。

历史上的轩辕黄帝,不仅只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而且更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师从风后而学伏牺之道,又问道于容成子等许多对哲学有研究、有见地的人,同时,他又在组织天文观察、制定历法、与岐伯、雷公、伯高、少俞等讨论如何防病、治病,以及领导统一音律、统一文字等各个方面,都对哲学理论的应用不断进行验证,这就更加深了对于道理的理解。特别是由于轩辕黄帝又亲身经历了私有制产生后所引起的野蛮性的掠夺战争最惨烈阶段,由此给人类社会带来的那种动荡不安、财物奇缺、民不堪苦,以及为一己私利的权位之争而兄弟失和、君臣反目的痛心疾首情状,是他永难忘记的。所以,他决心建立一种天下为公的社会制度:“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①天地是无私的,故言“明以正者,天之道也”②。以正治国,明民以治,就是他对哲理的深刻认识。所以他制定了以道立法,以道明礼,以法律和社会道德教化互为补充的治国方略。并且提出了以道生法、刑德相养、循名责实、执法有度、虚静谨听、去私立公等一系列观点,认为只有上下相爱,交相得志,一道同心,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正是由于黄帝的不懈努力,并制定了一定的制度,明民而治也就成为整个五帝时期的一个显著历史特点。举例而言,黄帝的法治观点,就是到了今天,也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哲学意义: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③

法度者,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④

若发号令,必究上下,一道同心,上下共赴,民无它志,然后可以守战矣!①

唯其如此,后世言及黄帝之治,就说:“黄帝之治天下也,其民不引而来,不推而往,不使而成,不禁而止。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②

一个社会,执政治国而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然实行民主与法治的制度。而实行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制度,明民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此才能够随时听取黎民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对执政者的监督,并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够保证公共权力的不被滥用。黄帝为了能傾听民意,还建立“明台之议”为制度,这形成了后来的“四岳”民意代表机构。因为,黄帝将执政者明民以治看作是尊道贵德的一件大事处理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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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辰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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