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第一次合作时两党的困惑、尴尬与斗争
2009年08月01日 17:10书摘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孙中山对中共态度两难,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同样也陷入两难的境地中。

1924年1月下旬,中国国民党召开了它历史上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形式和规程都仿照俄共(布)。事先起草大会宣言和党章,组织宣言、党章、组织宣传、党务等议案审查委员会,成立大会主席团,最后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并从此开始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一事一决的议事制度。其党的总章关于会议制度、上下级关系、组织设置、各级职权范围及纪律制裁等项规定,几乎照搬俄共(布)党章的内容。参见《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52~162页;《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选辑》(1),中国人民大学1954年出版,第594~599页。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大会通过的宣言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做了与共产国际近乎一致的解释。共产国际的解释可见于蒋介石为首的孙逸仙博士代表团离开莫斯科前一天它的主席团在与代表团讨论之后所通过的一项决议。决议全面阐述共产国际对于在中国实现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这三项革命目标的理解。其民族主义强调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本国军阀,反对本国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同时承认国内各民族的自决权;其民权主义坚持区别于“天赋人权”说,强调只有那些真正拥护反帝斗争纲领的分子和组织,才能广泛享有自由权利;其民生主义主张把外国工厂、企业、银行、铁路和水路交通收归国有,把土地直接分给农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342~344页。国民党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宣言,除了在民生主义的解释上坚持“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观点以外,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解释明显地与共产国际决议的解释相一致,对民生主义的解释也突出强调了依靠工农和工农利益等问题。其宣言关于民族主义内容的写法几乎可以说是共产国际决议的翻版,关于民权主义的说明在重申了孙中山过去所强调的选举、创制、复决、罢免诸权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原则外,也完全接受了共产国际决议关于民权主义区别于“天赋人权”,必适合于中国革命之需要的革命原则。《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18~122页。这种情况显然让俄国人极为满意。

加拉罕接到鲍罗廷的报告后,在写给契切林的信中不无得意地说:大会宣言“关于民族主义一条非常有意思,那里民族主义是按照共产国际的声明的精神解释的,而且还发挥了关于民族斗争的两个方面的思想,即一方面是同压制中国民族独立的帝国主义的斗争,另一方面是通过赋予中国境内各民族以自决权的办法实现各民族的解放”。“其民权主义也以共产国际的同一项决议为自己的根据”。“至于民生主义,它也是以共产国际决议为依据的,但是根据本地情况加以改头换面,以便使它能够为党的右派所接受。”有关民生主义的内容,加拉罕在给莫斯科报告中与他在给鲍罗廷的信中的评价明显不同。在给鲍罗廷的信中,他的说法是:“唯一令人不满的是孙逸仙对自己党内的‘地主’派所做的让步。我认为,对于这一点还是应该像以前那样给以谴责,以便使孙以最激进的方式贯彻执行土地法令。”参见《加拉罕给契切林的信》(1924年2月9日);《加拉罕给鲍罗廷的信》(1924年2月13日)。以上见《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410~414、418页。信件还说,包括大会通过的国民党党章,也“与我们党即共产党的章程接近”。加拉罕感到尤为庆幸的是,那些年轻的共产党员表现“十分出色”,他们“有高度的纪律性,没有用任何左派共产主义者的言论给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整个组织工作和给党纲、党章的制定制造麻烦”。显然,包括加拉罕在内,莫斯科的一些人对此曾经相当担心。《加拉罕给契切林的信》(1924年2月9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414页。

比较马林走前中共方面对国民党的激烈批评态度,不难看出共产党人此时对两党合作抱以怎样的期待。他们这时无疑对鲍罗廷的努力给予了相当的肯定,并尽力与之配合。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在国民党一大前后都极力保持低调。即使在内部,他们也明确地规定了避免引起纠纷的方针。这包括对会议期间的人事安排,为了避免嫌疑,确定“共产党员不应该在各委员会中谋求职位”,同时,尽量不推荐自己人担任各级职务。对选举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最初也只计划由鲍罗廷推荐两名自己的同志。在选举代表问题上,他们也采取消极做法,“拒绝当候选人,大家都选孙为代表,他们在选票上只写‘孙逸仙’,别的什么都不写”,“以便不给如此热衷于保护每个席位的国民党右派提供说闲话的任何借口”。《谭平山与鲍罗廷的谈话》(1924年1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与青年团联席会议记录》(1924年1月1日);《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1924年2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第443、444~445页。共产党人的这种做法自然得到了孙中山的肯定。它反映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刚刚加入国民党不久的中共党员虽然尽力保持低调,其所得地位仍显得十分突出。中共及青年团这时总人数虽然只占国民党在册党员人数的百分之二,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却占到了全体代表人数的百分之十。代表大会上新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中,跨党的中共党团更占到了将近百分之二十五。在25名中央执行委员中,谭平山、李大钊、于树德为中共党员;在17名候补委员中,沈定一、林祖涵、毛泽东、于方舟、瞿秋白、韩麟符、张国焘为中共党员。出现这种情况,显然与对代表产生和推举委员拥有指定和最后决定之权的孙中山的态度有关。同样,在会后设立的国民党中央党部,跨党的中共党团员在一个秘书处和六个部中占据了两个部长(组织部、农民部)和三个实际为副部长的秘书(组织部、工人部、农民部)的席位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决定设立一处八部,但调查部和军事部暂缓成立。秘书处及组织部部长谭平山,秘书杨匏安;农民部部长林祖涵,秘书彭湃;工人部秘书冯菊坡等为中共党员。,同时并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里还取得了三分之一的发言权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共三人,廖仲恺、戴季陶为国民党员,谭平山为中共党员。。特别是同意把秘书处和组织部交给中共党员来负责,虽然或多或少可能会有鲍罗廷建议的成分在内,它能够得到孙中山的首肯,也足以反映出孙中山有利用中共发展组织的想法。

孙中山改组国民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要让国民党人理解自己引进共产党员的良苦用心。因此,为了消除有关疑虑,孙中山在这次大会上曾两次发言释疑。

大会第二天,孙专门发表民生主义讲演,说明民生主义与共产主义其实并无不同。他说:过去“北京一班新青年非常崇拜新思想,及闻俄国共产之主义,便以此为世界极新鲜之主义,遂派代表往俄,拟与之联合,并代俄宣传主义,认定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为不同之二种主义。我们老同志,亦认定民生与共产为绝对不同之二种主义,于是群起排斥,暗潮便因之而生。然揆诸民生主义之真谛,双方均属误解。”“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毫无冲突,不过范围有大小耳”。“本党既服从民生主义,则所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集产主义均包括其中。”故俄国人极力称赞国民党所主张之三民主义,而中共亦悉心研究并认定救国非此不可,“于是诚心悦服本党三民主义,改共产党员为国民党员”。《总理关于民生主义之演说》(1924年1月2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第21~23页。

然而,与会的国民党人仍对孙中山的说法表示怀疑,声称既然共产党员服从本党三民主义,为何不退出共产党?来自上海的代表何世桢就明确提出,应当禁止国民党员跨党。对此,中共方面基于内定的原则,反映十分温和,回答亦力求诚恳。28日,李大钊受中共党团会议委托,说明跨党原因,解释中共不能解散,是因为它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支部,并非纯粹中国人自己的组织,其党员要加入中国国民党,自然只能以个人名义,而不能解散这一国际的组织。况且中国革命也需要这样的组织在国民党与国际的组织中间做联络。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是基于国民革命的共同目标,并非想要借国民党的名义开展共产党的运动。李大钊还郑重保证:“我们留在本党一日,即当执行本党的政纲,遵守本党的章程及纪律;倘有不遵本党政纲、不守本党纪律者,理宜受本党的惩戒。”《北京代表李大钊意见书》(1924年1月),《李大钊文集》(下),第704~706页;《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第50~54页。孙中山要的就是服从,有了中共的保证,国民党领导人廖仲恺、汪精卫和胡汉民都自动为容共的办法辩白,此事才不了了之。

中共组织新立,党员数量寥寥,却能利用国民党在各省组织欠缺又急谋发展的机会,在众多地方党部中取得支配地位,同时一举取得国民党中央重要职权,这自然会让许多老国民党员感到担心。因此,虽有孙中山的坚持和李大钊在大会上的保证,国民党内反对中共跨党的声浪依旧一波强似一波。国民党一大后,广州几位国民党老党员甚至组织秘密小团体以抵制共产党,各地部分老国民党人也纷纷拒绝与跨党人员合作,或拒不到任,或分庭抗礼。北京、上海、广州、汉口等地的国共两党人员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对立,并导致受他们影响的工人和学生组织形成相互对立的不同派别。对此,力图巩固现有成果的中共中央不能不更加小心谨慎。它在国民党一大后专门召开三届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案,进一步告诫党员:“本党所以必须与国民党合作,因就中国眼前之经济状况,必须经过民主主义的国民革命,这是国民党对中国的历史使命”。“今以国民党明达领袖的决心,我们素所期待的改组国民党的理想,竟一一开始进行,这实是中国革命前途的幸福。我们在国民党改组以后更当以努力扶持他们,不可因他们以往的缺点,预存嫌恶藐视的心理”。“对他们中间极腐败的分子,亦宜取敬而远之的态度,须尽力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对于国民党比较不接近我们的分子,应多方加以联络,以逐渐改变他们的态度”。决议案提出,“为求本党同志与国民党能圆满的合作”,要尽量避免国民党内发生左右之分歧,“我们的同志,应站在国民党立脚点上”,“以扶助督促其党务之进行,自为应尽之职务”,不可勉强援引我们的同志担任国民党内各种职务,尤不应包办其党务,以免“使国民党党务,及国民党对于本党的信任,俱受不良的影响”。甚至,会议还特别提出,在发展本党组织时,亦须十分慎重,不应使国民党“误会我们有意拉去他们的党员”。今后一切工作均“用国民党名义,归为国民党的工作”,只有国民党不愿用其名义活动的,才可作为本党独立的活动。《同志们在国民党工作及态度决议案》(1924年2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22~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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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奎松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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