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房改带来百姓居家之变
2008年10月22日 10:15网络报 】 【打印

1993年6月23日,当最后一群接到“花”的玩家正在紧张寻找下家时,鼓槌突然毫无征兆地落下。当天,国务院有关部门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全面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第二天,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16条强力调控措施包括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提高存贷利率和国债利率、限期收回违章拆借资金、削减基建投资、清理所有在建项目等。

一路高歌猛进的海南房地产热戛然而止。

顾云昌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发展比较好的一些大地产商像潘石屹、冯伦,他们的第一桶金就是在海南捞到的,由于当年能较早意识到市场的泡沫,他们选择了及早抽身,所以没有受到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冲击。房地产业迅速非理性的发展导致了海南房地产泡沫的迅速形成及破灭,海南房地产泡沫事件为房地产商和当地政府都敲响了警钟。

时隔15年之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再一次面临转变。2005年到2007年之间中国楼市的热闹景象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转入冷淡,楼市的低迷态势已经持续半年之久,居高不下的房价在国家政策的干预下逐步回归理性,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

风雨兼程——30年房改之路

住房制度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但是,居住者每月交纳的少量房租远远不能解决政府每年对房屋的管理、维修费用。随着大量知青的返城,住房需求量又进一步加大,国家不得不再次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在住房建设上,住房成为压在政府肩上的沉重财务负担。

●1978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谈话,讲话中试探性地提出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就住宅问题再次发表重要讲话:“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

●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允许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自此揭开了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

●1982年国务院在烟台、蚌埠、常州、沙市设立了四个城市售房试点。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正式改革之路。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指出全国城镇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1999年8月,国务院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八条”),强调要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六条”),强调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2007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房地产业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有着重大作用,必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2008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每一步措施都清晰可见,从1978年到2008年,我国关于住房制度的改革经历了整整30年。30年的房改之路,虽然伴随着风风雨雨,但依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2005年到2007年之间中国楼市的热闹景象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转入冷淡,楼市的低迷态势已经持续半年之久,居高不下的房价在国家政策的干预下逐步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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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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