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和1977年字体规范均引发了强烈争议
小小的汉字改动带来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数位专业人士,力图从前几次文字改革中寻找答案。
“文字的改革,历来都是社会争议的焦点。”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李诚回忆,新中国成立后关于简体字的规范曾有两次。每一次,都引发了强烈的争议。
第一次是在1964年,当时,国家公布了92个简体字及40多个偏旁的简化样式,繁体字被叫停。一时间社会舆论沸腾,无数专家、学者上书,要求恢复繁体字。然而,由于此次规范的简体字字形都是对过去的整理和总结,大多数简体字早已是大众所熟悉的,因此,即使几十年后,恢复繁体字的声音依然还在,但已难形成气候。
社会舆论最热的一次是在1977年,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定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以下简称《二简》),收录了853个简体字,并在全国试用,次年教育部要求全国统编教材一律试用新的规范字。
这一次社会的“反对”声浪之高,完全出现了一边倒的局势。“不仅学者,普通的老百姓,只要是会写几个字的,都骂不合理。”语文老师蒲体超告诉记者,当时《二简》中很多字超出了老百姓的接受度。例如,“展”字被简化成了一个“尸”字下面加一横;“道”字中的“首”也被简化成了“刀”。语文老师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跟学生讲,每个字都讲不出造字的道理来。
1986年,国务院通知废止了《二简》,宣告了第二次简化字规范的失败。
从这两次改革和规范中,蒲体超认为,社会不是没有接受度的,公众是否接受修改建立在“实用性”的基础上,“改还是不改,关键看值不值得”。而从现在修改的44个字来看,他认为并没有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新都区一位公务员称,改还是不改,要建立在当今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状态基础上,一个小小的调整,如果将带来经济的巨大损耗,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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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玲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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