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国际惯例

网友评论()2014.02.25 总第08期 作者:兰台

引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将每年的12月13号,也就是南京大屠杀同胞的遇难日上升为国家公祭日。这一行为实际上是符合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的。在这里兰台就给大家聊一聊国际上的类似纪念日。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资料图

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

1月27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为镇压异己和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在国内和被占领国共修建了1000多座集中营,残忍地杀害了数百万人,记录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奥斯威辛集中营是纳粹德国在二战期间修建的最大的集中营,位于波兰南部奥斯威辛市附近。德国纳粹在这里监禁过数百万人,并屠杀了其中的110多万人,受害者绝大部分是犹太人。奥斯威辛集中营因此也被称为“死亡工厂”。

1945年1月27日,苏联红军解放了奥斯威辛集中营。为铭记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惨痛教训,记录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等许多国家都将这一天定为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

2005年11月1日,第60届联大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由104个国家共同提交的一项决议草案,决定将每年的1月27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决议通过后,联合国秘书长说这特殊的一天是“提醒世人牢记大屠杀的普遍教训的重要日子,对这一独特的罪恶,不能简单地让它成为历史并遗忘”。这项决议反对任何否定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要求所有国家教育并帮助下一代了解有关种族屠杀的罪行,妥善保存包括纳粹集中营在内的大屠杀遗址等。当天,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发表声明说,联大的这一决定有助于国际社会牢记种族大屠杀惨剧并吸取教训,提醒国际社会防止种族屠杀的悲剧重演。2007年1月,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谴责任何否定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

除了联合国规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之外,还有不少国家拥有自己的类似纪念日。

以色列的“以色列大屠杀纪念日”

在1939至1945年间,共有大约600万犹太人遭纳粹杀害,几乎相当于现在以色列全国人口总数。二战结束后,大约25万大屠杀幸存者来到以色列。

为了纪念大屠杀中的死难者,以色列大屠杀纪念日定于每年犹太历尼桑月27日(公历4月末或五月初)。这一天以色列全国悼念惨遭纳粹毒手的六百万犹太人,并纪念勇敢抵抗纳粹屠杀的犹太英雄。1951年以色列首次举行大屠杀纪念日活动,该节日在1959年正式通过立法。法律规定,从大屠杀纪念日前夕至第二天晚上,全国所有娱乐场所、包括餐厅和咖啡馆均需关闭。全国境内都会举行各种纪念活动,而主要的国家纪念活动则在大屠杀纪念馆中举行。纪念日当天上午十点,以色列全国各地汽笛鸣响1分钟。全国下半旗,所有电视台和电台节目均全情报道相关纪念活动。

尽管亲历大屠杀的犹太人在以色列已经为数不多,但这段历史仍是犹太人心中永远的痛。为了更好地记录历史、教育后代,以色列大屠杀纪念馆新馆于今年2005年3月落成。工程师们将这座整体呈三角形的建筑几乎全部建于地下。纪念馆的三分之一穿过山体,悬在半空,地面上只露出狭窄的强化玻璃尖顶,这是纪念馆唯一的自然光源,阳光从上而下“惨淡”地映射到馆内,营造出死亡集中营的阴暗和冰冷气氛。纪念馆捐助人之一、加拿大犹太老人格拉斯曼说:“大屠杀永远都不应被遗忘。为了后代和未来,我们应该学会回忆。”

兰台

凤凰历史特约记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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