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大一统”的含义并非单纯指领土的“统一”,它还有着更广泛的内涵,包括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它们分别可以用孔子所说的“有道”、孟子所说的“定”及荀子所说的“财万物”来表示。成书于战国后期的典籍《管子》对“大一统”的内涵作了更系统的概括:“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以明威之振,合天下之权;以遂德之行,结诸侯之亲;以奸佞之罪,刑天下之心;因天下之威,以广明正之伐;攻逆乱之国,赏有功之劳,封贤圣之德,明一人之行,而百姓定矣。”台湾学者李新霖总结了“大一统”与“统一”的关系,称:“所谓一统者,以天下为家,世界大同为目标;以仁行仁之王道思想,即一统之表现。然则一统须以统一为辅,亦即反正须以拨乱为始。一统与统一既有高下……则‘统一’寓于‘一统’之中,自可知矣。”我们也可以说,在“大一统”概念中,政治版图的“统一”是其途径,而“天下大治”则是其最终目的,政治上的“统一”是“大一统”理想状态的先决条件。统一格局有利于加强中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有利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文化科技水平,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宁。只要浏览一下历史,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封建时代几个最著名的太平盛世,无论是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还是明朝的“永宣之治”和清朝的“康乾盛世”,无一不是在政治统一的前提下出现的。这些历史经验,使大多数中国人往往笼统地把“大一统”等同于国家的“统一”。
纵观从秦朝到清朝两千余年的历史,“大一统”的最高境界(“天下大治”)在其中所占的年份其实相当少,即便是“大一统”的起码状态(“统一”格局)也不经常。古代历史上的中国在名义上有四个时期是大统一的局面,秦汉、西晋、隋唐、元明清,涵盖了2132年中的1422年,约占总时段的66%,但如果扣除王朝更替时期总是伴随着的内部混战和割据状态(大约是174年,占8%),真正统一的时期只有1248年,约占全部王朝时期的58%。也就是说,封建时代的中国实际上有42%的时间是在非统一的局面中渡过的。但是,“大一统”思想的主要意义并非是作为一种实际状态存在,而是作为一种理念长期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国家建设思维。作为一种“状态”或“制度”,“大一统”是断断续续的;而作为一种“理念”,“大一统”却从未中断或破碎过,尤其是从西汉武帝(前156—前87年)时期儒教被确立为中国官方意识形态起,孔子首创的“大一统”思想便越来越渗入到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中,成为中国国民性中难以割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之后,经历过太多分分合合的中国人反而更加珍视“大一统”的理想,而把实现中国的政治统一当作推动国家兴旺发达的首要途径。
二、“大一统”中国的人文范围
“大一统”概念最初由华夏族人提出,但它并不只是指华夏族的一统,而是逐渐囊括了中国的其他民族。在历史上,中国有很多名词来指称“大一统”的人文范围,比如“天下”、“华夷一家”等,在今天,这个范围则用“中华民族”来概括。“中华民族”的提法,最先在1902年由梁启超正式提出,并得到了民国创始人孙中山先生的大力倡导。孙中山先生在1912年1月1日发布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称要“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此后,他进一步明确“中华民族”的概念,宣称“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自此,“中华民族”的概念日渐被广泛使用,越来越深入人心。必须注意,孙中山先生当时所提的“五族”,并非特指五个民族,而是中国境内各个民族的泛称。在今天的中国,“五族”一词已被“56个民族”的提法所替代。
作者:
计秋枫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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