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后是如何对待上海滩大佬黄金荣的(图)
2008年06月04日 10:44档案时空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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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陈毅和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潘汉年,认为黄在没有逃走,没有破坏,说明至少对中共不抱敌意。他现在不问外事,就不必把他当作专政对象,只要他表示态度就行。这也就是为什么上海解放后,一直不动黄金荣的主要原因。

勒令写悔过书

不久,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派盛丕华、梅达君、方行三同志为代表,出面召见黄金荣,向他说明既往政策不变,但希望他能写“悔过书”公开登报,老实认罪。

针对围绕着黄金荣的诸种情形,有关部门作了三点指示:

l、如此多的革命群众检举揭发黄之罪行,要求对黄采取行动,说明民众觉悟很高,对政府信任;

2.对黄金荣的处理,为照顾策略,宜以削弱其实力,分化瓦解其组织为主;

3.对于黄金荣本人应责令写悔过书公诸报端,向民众谢罪,由民众“裁判”。

1951年5月20日,上海《新闻报》《文汇报》刊出了《黄金荣自白书》,自称“自首改过”、“将功赎罪”,“请求政府和人民饶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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