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始末
2008年07月11日 13:24光明日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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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周折 沉冤得雪

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周恩来开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不久,中央对当时遍及全国的各种冤假错案进行了清理、复查和平反。蒙冤负屈的马明方等同志也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央申诉,给毛泽东、周恩来、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反映受害情况,说明事实真相。

1974年,北京航空学院的李长喜、罗世忠和王精业3人受命对该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程九柯的历史及其有关人员的问题进行复查。经过5个月的调查后,他们于次年3月向中央书面报告了调查情况和结论。报告分析“马明方案”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专案组还带着老框框”,“中央二办曾封存过新疆敌档中有关说明这批人无问题的材料,不让下边查阅和引用”,以及“等待中央专案组统一做结论”。并明确指出:大量的材料说明,这些同志根本不是什么“叛徒”,而是英勇斗敌的英雄。其释放是无条件的,过去那种因为他们都加入了国民党甚至特务组织,所以才被张治中释放的说法,纯属讹传,应予否定。与此同时,毛泽东就此案作出了指示:全国冤案太多,各个专案都已搞了多年,再不结案,非把人整死不可。因而毛主席要求先把关着的人放出来,按不同情况分别结案。年底,中央三办奉命对“马明方案”进行复查、结案。他们在查阅大量的敌伪档案材料和曾被吴法宪等扣押的档案材料之后,发现了许多能够确凿证明马明方等在狱中斗争坚决、表现很好的证据。与此同时,他们又重新提审了郑大伦,并调查了其他几个曾提供过重要伪证的人,从而弄清了原专案组据以“审查”、“定案”的所谓“活材料”的来源。据此,他们于1975年3月写出了对该案的复审报告,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的存在。报告上呈中央,周恩来阅后批示:把复审报告压缩到1500字左右,改为平反报告。同时周总理还让秘书将张治中致毛泽东的信中有关中共人员当年在新疆监牢的表现部分摘录下来,抄送中央三办,以作为这些同志在新疆狱中斗争的佐证。

中央三办按照周总理的指示,很快写出《关于新疆马明方案的平反报告》,呈报上级,中央办公厅于7月31日以中办发(1975)10号文件将该报告转发各省军级单位。文件下发后,虽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局限,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平反尚留有一定的尾巴,特别是对于原新疆航空队的中共人员,遗而未决的问题就更多。

1975年   叛徒   马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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