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一怒安天下: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坚持要驻军
2007年05月18日 08:53百年潮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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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跛脚鸭”

1984年4月11日举行第12轮会谈,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开始进入第二个议程———1997年之前的安排问题,就是小平同志讲的要保证过渡时期香港的局势保持稳定,以便顺利实现1997年的平稳过渡。小平同志担心英国在这个期间制造混乱,认为需要成立一个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有问题就可以在那商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问题,可以反映到中英两国外交部或两国政府再来解决。

我们根据小平同志的意思拟了个草案,开始的名字叫“中英联合委员会”。英方一看,大吃一惊,用柯利达回忆录的话,就如“晴天霹雳”一样,没想到中国还有这么一手。英方无论如何不同意,他们说,你们搞个“联合委员会”进驻香港,那不就等于1997年之前香港就由中英共管了吗?我们对英方反复解释,不是什么“共管”,委员会只不过是为了贯彻中英《联合声明》和处理跨越1997年的重大事务。好说歹说英方就是不同意。他们特别怕的是,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以后变成第二权力中心,港督就成了“跛脚鸭”,走不动路了。香港老百姓有什么官司、有什么问题就不找港府,而找联合委员会去告状了。

这个问题一直僵持到1984年7月,柯利达这时候也有点着急了,因为到9月就满两年了。怎么办呢?他建议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再到中国访问。

当时小平同志说,中英联合机构进驻是必需的,名称可以改变,进驻时间早晚可以松动。大家可以互谅互让,但必须进驻,晚两年进驻也无所谓。你们争取按此方案谈出个结果来。

小平同志还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定1993年公布,太晚了,应该早一点,改成1990年。然后他又讲过渡时期要注意五个“不要”:一、不要动摇港币的地位。二、不要滥用卖地的收入。根据小平同志的这条指示,我们后来在谈判中提出两点:一是考虑到香港经济发展的需要,给港英政府一定的权力批租超出1997年租期的土地,但是每年不许超过50英亩,如果超过必须双方达成协议才行。二是土地批租收入必须对半分,一部分归港府的财政,一部分归土地基金委员会,由中方派人管理,放在银行里存起来保值增值。经过艰苦的斗争,中英双方就此终于达成协议。三、不要增加将来特区政府的财政负担,搞一些大而不当的基建项目。这样才有后来机场问题的斗争,这个机场就是现在的大屿山机场。四、不要带头转移资金。五、不要自搞一套治港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前面4条是经济方面的,最后一条很重要,是政治方面的。事后证明,小平同志对香港的事情很清楚,而且看得准、看得深、看得远。

7月28日,杰弗里.豪一行到了北京,住在钓鱼台。

头一天中午,我约请柯利达、高德年等人共进午餐。吃午饭的时候,我打出底牌,但比在北戴河商定的“要价”高一点。我说,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这个问题需要早一点解决。我们考虑再三,提出一个方案来。联合小组必须进驻香港,除了明确规定任务之外,进驻的时间可以晚点,1985年、1986年、1987年三年在外边,到第四年,即1988年1月1日进驻香港。同时为了照顾你们,1997年之后再过两年半,到2000年联合小组结束。我说这是中国最后的方案。如果你们还不接受,我们就撤回方案,撤回方案的后果你们负责。柯利达一听到这个情况,马上意识到中国要摊牌,不能不严肃地考虑。

第二天,姬鹏飞请吃饭,第一道菜刚喝了个汤,英国那边来电话把柯利达叫回去。原来,撒切尔夫人同意跟我们达成妥协,只是还要他们争取更好的结果,就是要再晚些年才让联合小组进驻香港。我们说要1988年进去,英方提出要1993年才进去,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就拒绝了。英方又提出联合小组要再晚几年结束工作,想拖到2002年,我们也拒绝了。杰弗里.豪没办法,他见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时候说,1988年1月1日让联合小组进驻香港,时间太早了,再松一松,就7月1日吧。我们同意了他的建议,这样双方达成了协议,确定联合小组自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而不是1993年才进驻。

我们一达成协议,马上报告小平同志。小平同志就坐专列回来见杰弗里.豪。小平同志会见时说协议正式签署之后,中国政府欢迎英国女王来访,并讲了他在北戴河对吴学谦和我讲过的“五不要”,杰弗里.豪保证中方担心的事不会发生,但小平同志还是有点不放心,他说:“还可能出现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还可能出现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问题。”后来事态的发展,证实了小平同志的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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