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述说:西藏自治区成立始末
2007年03月28日 11:04文摘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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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曲折而漫长

1951年4月下旬,我作为原西藏地方政府的首席全权代表,率领其他4位代表到达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举行有关和平解放西藏事宜的谈判,并于5月23日共同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就是要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然而,从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历经14年时间,对于我们这些亲历者来说,这是一段惊心动魄、曲折漫长的过程。

伪“人民会议”事件

《十七条协议》签署后,围绕执行和平协议的斗争尖锐复杂。解放军刚一进藏,以亲帝分裂分子司曹(达赖喇嘛之下最高行政长官)鲁康娃·才旺绕登、本珠仓·洛桑扎西为幕后主使的伪“人民会议”即开始活动,反对和平协议,公然提出要解放军撤离西藏。1952年3月31日,伪“人民会议”三名代表要求进入中央驻藏代表驻地,递交“请愿书”。与此同时,一千多藏军及武装流氓将驻地包围起来。4月1日,大批武装分子包围中央代表驻地、西藏工委等地。我的住宅也被围了起来。晚上,枪声大作,窗玻璃被打碎。经过尖锐激烈的斗争,4月27日达赖喇嘛不得不责成噶厦出布告,宣布伪“人民会议”为非法组织,这一事件终于得以平息。

毛泽东主席的提议

1954年9月,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一起赴北京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后毛主席提出在西藏成立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议,同时还建议先成立一个筹备机构。

在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主持下,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班禅的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中央进藏工作人员四方面的人分别成立了四个小组,我担任西藏地方政府小组的组长。同时在中央统战部直接领导下成立了一个综合的筹备小组,我是成员之一,四个小组分别讨论后的意见,统一汇总到上面的这个小组。

11月4日,成立了临时性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1955年9月20日在拉萨又成立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处。成员还是由前面提到的四方面的代表构成。达赖喇嘛·丹增嘉任主任委员,我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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