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改革后,食盐价格要上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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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第726期

根据方案,“放开食盐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由企业自主决定。” 这意味着由国家掌控的定价权转移到兼并重组后的寡头手中,“市场准入没有放开,却放开了食盐价格,这等于给了食盐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涨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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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尔汗是蒙古语“盐的世界”之意。它位于青海西部的柴达木盆地,是中国最大的盐湖,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内陆盐湖之一。

【导语】

5月5日下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指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改革方案被不少媒体解读为延续两千多年的“盐业专营”就此终结。事实上,专营制度并未终结,而是如方案所言的——“完善”。
那么这一次改革到底对普通人将有什么样的影响?

海南的一个私人盐田。1999年全国第三次碘缺乏病监测,海南碘盐普及率排名全国倒数第二位,是全国7个没有实现基本消防碘缺乏危害目标省份之一。海南全省1年食盐消费量近4万吨,但有1万多吨为非碘私盐,其中临高生产的私盐占据了海南私盐市场的“半壁江山”。
食盐专营目的曾经从税收变成公众健康

食盐专卖制度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管仲提出的“官山海”理论,但直到西汉初期,食盐是允许私营存在的。汉武帝推行桑弘羊提出的“盐铁官营”建议,形成一套完整的盐业专卖体系。
在古代,食盐是民生的必需品,也几乎是唯一的调料,“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实行食盐专卖能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
建国之后,食盐在赋税上的作用渐渐被弱化,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已经很低,按照每吨25元的最高盐税征收额度计算,2013年盐税收入还不到国家税收的万分之二。
但国家依旧继续实施食盐专卖,特别是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食盐专营办法:食盐的生产、批发和储运由政府指定,价格也由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食盐国营的制度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而进行改革。
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为了方便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

运城盐池。据《河东盐法备览》记载,五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在运城盐湖发现并食用盐。

今天食盐专营的存在并非因为加碘需要而是出于维护行业暴利

盐业的专营体制在一定时期内表现出了一定的成效,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加碘食盐的普及问题。碘盐普及率由1995年39.9%上升到2005年的90.2%,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从1995年的20.4%下降到2005年的5%,两项指标均达到国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
但其实并非只有食盐专营才能促进食盐加碘。90年代初食盐加碘实施效果不佳在于管理体制混乱,监管缺失,加上盐产量供大于求,劣质盐、工业废盐、无碘盐大量冲向碘缺乏病区。建立任何一种新的盐业管理、监管制度都可能改变这种状况。
食盐加碘与食盐专营之间并没有必然对应关系。食盐加碘不等于食盐专营,世界上碘盐覆盖率超过90%的国家有30多个。只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实行专营专卖体制。
食盐专营让消费者缺乏选择,反而带来一系列问题。盐业公司重点经营城市和城市周边等交通便利地区,忽视甚至放弃老少边地区,不少边远地区仍然面临碘缺乏的危险,2006年,新疆还新出现了儿童克汀病(儿童碘缺乏症之一)患者。对大部分人而言,则面临着补碘过量的危险。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根据中国儿童尿碘中位数的监测结果,将中国描述为“超过适宜量”。

推行加碘盐是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的主要理由
食盐专营下,盐业公司既有经营权,又有监管权,生产企业没有销售权,也没有定价权、商标权。跟很多的国家垄断行业一样,暴露更大的是政企不分、经营效果低下、管理混乱等违背市场体制的问题。2006年,国家审计署曾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食盐生产、流通中的诸多问题,如2004年、2005年,中盐总公司利用权力在编制计划时预留4万吨,分配给本公司投资的盐企。
“食盐加碘”名义下藏着严重的暴利,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毛晓飞2010年就发布调查,盐业公司从制盐企业购买食盐的价格为400-500元/吨,而其对外批发价格平均为1500-2000元/吨,批发环节价差有4倍之多。
根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食盐出厂价为每吨300~500元,但在多数的超市货架上,500g一包的食盐普遍标价1.3元,换算后即每吨2600元。通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价格提高了数倍。

不加碘盐,公众很难在超市见到。对中国大部分人而言,都面临着补碘过量的危险。
各国盐业制度不同,但最后都是市场化竞争

当今大部分国家已经取消了食盐专营制度。
日本的盐业改革过程也不顺利。1905年日本颁布了《盐专卖法》,主要目的是筹措日俄战争的军费和保护本国的盐业,60年代起,日本政府就在讨论取消盐业专卖制度,直到1996年颁布《盐事业法》,经过几年的过度改革,2005年日本盐业完全市场化,取消了政府在产、销、价格等多方面限制,完全依靠市场竞争机制调整。
美国并未就盐业管理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食盐与其他商品一样,都处在自由市场竞争中。美国制盐业曾一度处于“小、散、弱、乱”的状态,1880年美国有268个制盐企业。上世纪70年代,美国50家盐业公司、95家制盐企业经过市场竞争、兼并重组,最后形成了六大盐业公司,形成寡头垄断模式。为保障公平竞争,六大公司成立了盐业协会,协调各方利益,履行社会职责,保障了有序竞争和市场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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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日本超市里的食盐,架子上的食盐大都是1公斤装的,折合人民币每斤7-10块。
市场准入没有放开,价格放开了

自2001年至2011年之间,中国曾六度提出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改革方案,但均遭到失败。2011年3月,受日本核电站泄漏事故的影响,市场出现了海水被污染、盐要涨价、盐供应紧张、盐能防辐射等谣言,使全国多地区出现抢购加碘食盐的风潮。该事件直接导致盐改暂停。
2014年,第七套盐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通过。昨天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印发就是这套方案迈出的第一步。
方案要求,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对消费者而言,食盐的种类会变多,消费者的选择增多,碘盐覆盖率在短期内可能会下降。品种盐会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成为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目前品种盐占国内食盐消费量的比例不足10%,和发达国家相差甚远。
更重要的影响,并不是这些。根据方案,盐业改革方向应是建立跟美国类似的市场化运作下产销一体的寡头机制。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财经评论员冯立果认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但不再增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意思是,想进入食盐生产领域的企业,只能通过兼并进入。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这就是说,淘宝、京东、亚马逊如果想卖盐,还不行。这样的话,中国盐业总公司、地方盐业局的利益格局都得到了维持。”
根据方案,“放开食盐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由企业自主决定。” 这意味着由国家掌控的定价权转移到兼并重组后的寡头手中,“市场准入没有放开,却放开了食盐价格,这等于给了食盐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涨价"的权利。”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更直接的体验就是,食盐价格可能就要上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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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日本福田发生核辐射扩散事件,在“海水受污染、食用碘盐可防核辐射”的蛊惑下,全国多地出现了抢购食盐的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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