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边驿卒
2016-04-07 第327期
今天(7日),一起涉及买官卖官的案件吸引了边驿卒的主意。
4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审理。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在汕尾任职期间,通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
比如说汕尾公安局城区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陈建华,行贿8万美元升到副局长。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媒体也干脆替他整理了一份买官卖官价目表。
马伟灵的卖官“价目表”
如此嚣张的卖官鬻爵令人震惊。幸而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这类案例得到不少曝光。
边驿卒特地整理了近来报道的卖官案件,发现许多地方都将卖官明码标价,甚至列出“价目表”,希望这一幕幕丑剧能为我们带来一些思考。
三门峡的卖官比赛 混混100万买到副市长
2015年7月,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的河南三门峡原市委书记连子恒,肯定记得自己卖官的劣迹。
曾有一名从该市人大退休的正厅级官员认为,“连子恒上任后,买官卖官在三门峡变得普遍起来。他作为三门峡一把手,直接催生了本地官场上的这种歪风邪气。”
连子恒(资料图)
按照官员任免规定,市直部门正处级官员调整、任命,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调整、任命,都必须先由市委组织部给出初步意见,方能进入随后的程序。不过,自连子恒开始,三门峡官场逢年过节送礼风气日盛,职务升迁可以买卖也成为公开的秘密。
不止如此,接近三门峡官场的多位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前三门峡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卫民是一个很强势的人,他看到连子恒这么做,自己也不甘心。当时有一种说法,连子恒卖一个官,李卫民也要卖一个。”
一位三门峡副厅级退休官员表示:李卫民与连子恒在卖官上有点“比赛”的意味。
最为奇葩的一幕发生在2006年,连子恒和李卫民都帮小混混聂卫东运作,让他升到了三门峡市义马市原副市长。有在三门峡从政多年的老干部透露:“他(聂卫东)根本没有当副市长的能力,没有文化也没有能力;最后是连子恒直接拍板,聂卫东顺利上任。”
两名退休处级干部证实,聂卫东曾在饭局上公开宣称,“没想到一个副市长还是挺便宜的。我准备了200多万,结果只花了100万就把事情办成了。”
后来,连子恒和李卫民军被调走,聂卫东被边缘化。
2008年前,诸多与连子恒有交集的官员纷纷落马。再后来,李卫民被河南周口中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6月29日,聂卫东以涉嫌贪污受贿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刑拘在逃。
广东茂名腐败窝案:镇长想当书记 贷款凑20万买官
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也是一个类似连子恒的角色——带坏了一地官场的风气。
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金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
这位在副处位置上待了8年了官员,成为最后一个送钱卖官的人。官没有买到,他成了首先被查的人。
茂名窝案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
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在罗荫国等人的“示范”下,时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倪俊雄更为猖狂,他利用提拔使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卖官敛财。其特点是小到两三万,大到上百万,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甚至还采用了“相同条件下价高者得”的荒唐逻辑。
在这样的混帐逻辑下为官,要不要“入乡随俗”?有人做了错误的选择:当地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
2013年7月初,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荫国价值5000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2000余万元人民币,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应被判处死缓。
最近有关他的报道呢,是在监狱里面做灯泡,每周工作六天,大概每天能加工4000个灯泡。
罗荫国(资料图)
对了,在茂名窝案中涉嫌行贿买官的159人都被处理: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湖南通道县:组织部长1年多卖官34次 乡领导1万副局长3万
原湖南怀化通道县组织部长向志清也有自己的“价目”。
据报道,2008年10月到2010年5月,他在任职一年多的时间里,为杨某、吴某等34人升官、调动、解决职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14000元。
有人想当乡镇领导,送了1万元,向志清帮其调动。而对于一个副局长职务,向志清收受了3万元。杨某想提升,多次的推荐材料没结果后,也是给向志清送礼后才获得推荐的。
2011年,向志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山东巨野县:10万买副县长 5年贪400万
2007年10月的一天,时任菏泽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的陈宜民,敲开了时任巨野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门。几句寒暄后,陈宜民说明来意:县里年底就要换届了,他想请刘帮忙,进入县政府班子,当个副县长。为表达诚意,临走时,陈留下了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
随后,在组织考察、民主推荐过程中,刘贞坚推荐陈宜民为副县长人选。2007年12月,34岁的陈宜民如愿当选为巨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城乡建设、城镇开发、大项目推进及煤化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此后5年时间,他通过截留补偿款、申请无偿资金、利用虚假发票等手段贪污400余万元。
有媒体报道,在刘贞坚担任巨野县委书记期间,送钱买官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乡镇长5万~10万元,乡镇党委书记10万~20万元,县直部门“一把手”20万元。
多位当地官场人士辩护道:“这个‘卖官价目表’应该是假的,有钱不一定就可以当官”。
他们表示:在刘贞坚任巨野县委书记期间,提拔干部也是先看重政绩。有了说得过去的政绩后,才有资格买官。如果没有政绩,就不符合买官的“游戏规则”。“有时候把钱给县委书记,并不一定是要向他买官,可能只是请他利用人脉资源帮忙疏通关系。”
熟悉当地官场文化的人士还补充道,巨野的民风一向很淳朴,重视礼尚往来,这儿不把买官叫买官,而叫“送礼”。“我们这儿有鲁西南青山羊,也算是我们这一带的土特产了,这种羊长得非常慢,肉质特别鲜美。很多人甚至都会赶着青山羊去给领导送礼。”
说到底,还是在搞权钱交易。
故事的主人公后来去哪了呢?
刘贞坚(资料图)
2015年4月,刘贞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6月,山东省菏泽中院对陈宜民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内蒙刘卓志的卖官价目表:64万升正处 59万当政协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曾任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锡盟)盟委书记。也是栽到了卖官上面,刘86次收受贿赂817万元,其中卖官收入占了他受贿金额的大部分。
刘卓志(资料图)
当时有媒体称:“刘卓志案,揭开当地官场职位买卖的隐秘一角。”
刘最早的卖官交易起于2003年。担任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牛志美,2003年起担任锡盟发改委主任,2007年爬上了锡盟盟委委员、锡林浩特市(县级市)市委书记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迁,花了大把的钱,刘卓志提供了极大帮助。牛志美共17次给刘卓志或者通过刘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万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人民币)。
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先后多次给刘卓志送钱共计59万元,当上了政协委员。司法机关在询问当地统战部门时得知“如果刘卓志不同意,张某不可能被推荐为政协委员”。
另有证据显示,锡林浩特市城乡规划处设计室主任贾乘麟送65万后,先后被提拔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锡林郭勒盟某旗旗委副书记送40万成档案部门负责人;牧场场长送17万成锡林浩特市市委常委;设计院院长送10万成政协副主席。
刘卓志的价目表
2010年刘卓志被“双规”,很快如实供述了涉案情节,并表现出积极退赔的意愿。此后,这一督办专案在北京审理,刘卓志曾辩称其虽收受了牛志美等人给予的好处,但这些人的职务提拔、任用均经过了正常的组织程序,并不是其一个人能决定的。而他的另一个主要观点是,他是根据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请托人提供了帮助,并没有为企业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2012年7月2日,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刘卓志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7月13日下午,刘卓志的辩护人透露其未上诉。这也就意味着,该判决已生效、刘卓志已开始服刑。
苏荣自述: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 我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把卖官“生意”做得“登峰造极”。
苏荣(资料图)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江西官场很早就流传苏荣买官卖官的传言。一个尚未证实的说法是,他曾明码标价,省里重要的正厅级岗位标价500万。
去年5月,共产党员网发布题为“苏荣案件警示录:卖官鬻爵误党毁业”的文章,透露了大量细节。比如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文章还提到:“苏荣卖官,什么人都收,上至省级干部下至副县级干部;什么东西都要,既有巨额现金也有名贵字画、瓷器,连价值仅千元的小摆件也来者不拒;办成的收,办不成的也收,还有收钱不办事的。”
苏荣的妻子于丽芳也参与了这桩“生意”:一方面让苏荣安排请托的干部,一方面依仗苏荣的影响,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提拔使用干部,对于办得不得力的,还向苏荣施加压力。于丽芳收受某领导干部钱款后,让苏荣提拔其职务,苏荣答应帮助解决,但未能如愿,于丽芳就和苏荣大吵大闹,苏荣只好辩解说“我已经尽力了,别再闹了”。
苏荣的儿子也“毫不逊色”,多次插手江西干部任免。苏荣的其他有关亲属也曾应江西干部之托,向苏荣提出提拔重用的要求。
不止于此,围绕苏荣及其亲属产生了一些买官卖官的掮客。这些掮客有真有假,四处寻找有买官欲望的干部,常说“你也够条件了,花点钱,我介绍你和于大姐、苏公子认识”。社会人员郭某和于丽芳熟稔后,经常插手人事安排,被称为“地下组织部长”。吉林私企老板王某曾是苏荣的下属,他第一次到江西时,苏荣就安排多名厅级干部宴请接风,之后多次将其介绍给有关干部,并要大家关照“这位老弟”。苏荣应王某的要求提拔了多名干部,以致王某每次到江西,都有干部抢着去接送、宴请、送钱送物。
不少行贿人讥笑苏荣没有一点省委书记的尊严,只是批发“官帽”的商人。苏荣案发后,江西省纪委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査6名厅级干部、与多名干部谈话。以至于当地坊间流传这样的笑谈,“苏荣在外面的时候想提拔谁就提拔谁,在里面的时候想让谁下去就让谁下去”。
做官做成笑谈,也是没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