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寻租“规范化”,监督去哪了?

只要引入更多有的放矢的监督力量,例如收窄海关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自动化报关的应用范畴,进一步完善申诉、举报机制,以及明确各职位之间的权责,这些对于建立起一个廉洁的海关队伍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据南都报道,深圳市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负责人郑小梧,涉嫌通过向海关领导行贿而上位,最终掌控中英街车辆进出命脉。获得权力之后,安排关员放纵走私,对交了黑钱的走私车辆予以放行。在该科内部亦按照职位分配“黑钱”,仅一副科长一个月就分得4万元。

海关是国务院垂直直属、统一管理的执法系统,在进出口贸易增加迅猛的这些年,腐败问题一直困扰其团队建设。此次沙头角海关这么多官员被查,并不会令人吃惊,而仅仅是作为一宗普通腐败案,累加在海关寻租厚厚的历史簿里。引人关注的一点是,沙头角海关寻租时“规范化、制度化”的“努力”。在查验货物的过程中,科长负责统一安排,副科长负责现场监督,操作关员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予放行,整套流程,走私车辆得到了海关方面全方位的“照顾”,表面上却没有逾越现有制度一步。

在行贿的技艺上,走私方也努力嵌入现有的制度,使得现有的“监管制度”变成“行贿制度”。例如,走私者行贿郑小梧的方式令人叫绝:原本对于违规超量的货物携带者,需要按货品价格和关税打税。而实际获得放行的车辆则也故意驶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当然不会真的缴纳税金,但却会按照车辆不同,以每车次1500元或1200元的标准行贿郑小梧等旅检四科关员。可以说,从货物放行到行贿海关,双方的配合近乎天衣无缝。

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敛财术了得,当然不是该科室一家功劳,而是海关上下默契的结果。如果不是2011年任沙头角海关关长的吴文奎实施卖官,并在随后工作中默许下面科长、官员的违法之举,沙头角海关的寻租生意也不可能越做越大。所以,问题显然不是某几个科长或海关出了状况,甚至不仅仅是沙头角海关关长的任命有问题。

海关系统的腐败之所以不鲜见,就在于过去存在数起金额庞大的走私案都将海关系统官员拉下水。1998年之后,湛江特大走私案与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因为金额过于巨大,也因为牵涉人数众多,而被普通民众所熟悉。而这其中,为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海关寻租问题,归结起来还是“利益”二字。

很显然,关税税率越高,走私者的欲望就越强,如何隔绝走私者与海关工作人员的“联姻”,自然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以沙头角为例,因为现有制度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海关官员在审查时尽管需要几方配合,但一旦从员工到领导都被“打招呼”,所谓的查验流程还是可以被轻易冲破。这也表明,制度缺陷大小是一码事,利益大小又是一码事,某种程度上,只要利益足够大,再小的制度弊端也会被放大。

不过,这并非意味着海关寻租的无法避免。相反,只要引入更多有的放矢的监督力量,例如收窄海关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自动化报关的应用范畴,进一步完善申诉、举报机制,以及明确各职位之间的权责,这些对于建立起一个廉洁的海关队伍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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