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种黄豆”有着怎样的发生土壤

土地督察制度需要展现出更多的刚性,每一个违法违规者都应该被彻查被追究。对于泗洪县“马路种黄豆”事件的走向,我们且拭目以待。

江苏泗洪“马路种黄豆”事件有后续传来。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反映称,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记者在泗洪县古徐大道、少昊路和121省道新道等道路上,均看到柏油路被覆盖于黄土之下,地上已长出20厘米高的黄豆苗。超过十名泗洪受访市民表示,他们怀疑盖土是为了应付国土督察。对此该县交通局回应称,之所以出现马路铺土的现象,是因为复耕需要。(7月26日《新华网》)

尽管泗洪县交通局在回应,“马路种黄豆”是复耕需要,但显然仍经不起推敲。按照该县国土局的说法,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曾于今年4月对宿迁市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例行督察,此后他们被要求迅速落实督察组的问题整改要求。6月,当地2100亩违规建设项目已经拆除、复耕、复绿到位——— 所谓的土地违规整改,难道就是在马路上铺起黄土种上黄豆,这未免太形式主义了吧。这让人不得不想起过往新闻中频频出现的应付检查的“奇招”,譬如荒山刷绿,譬如种下无根之树。

常理而言,既是强令下的整改就该认真务实,何至于衍生出荒唐剧?

对此,一种习惯性的观点是,因为一些检查与视察原本就是走马观花,难以深入实际生活,先有了应付式的检查,此后自然就有了应付式的“事后整改”。如此说辞当然不无道理,但具体到“马路种黄豆”一事中,它却可能不完全适用。正如新闻所显示的,国土督察其实一直以来都相当严格。国土部不仅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标准,而且此前的不少违规者都受到了相关惩处。

厘清这些后,再来看“马路种黄豆”这一事件,它所显露出的其实是更清晰的真相:那就是即便检查再有力度,抑或有着被惩戒的先例,亦不乏心存侥幸而含糊整改者———侥幸如何产生?在我看来,一方面恐怕与督察本身的短期性有关,因为是短期的,所以一些地方管理者就难免存在蒙混过关的心理;另一方面,是因为检查常常把普通民众排除在外。恰缘于此,我们看到了怪现状:6月时当地称整改已经完成,但在7月末,还有民众在向媒体爆料,当地在省道上开始“种黄豆”。

以上是“马路种黄豆”完整的形成链条,也是其真实的发生土壤。对于国土问题的现实督察和整改,仅有规定上的严苛显然仍是不够的,它不免还会催生出匪夷所思的“马路种黄豆”或“荒山刷绿漆”来。在严苛之外,国土督察还必须最大程度听取民间“举报”。或者说,对于国土督察,还应建立起指向督察组的权责对等的管理方法。只有督察者因为失职也将招致惩罚,他们才会建立起更长效和长期的督察方式,并辅以重罚。如此,地方的含糊整改才不至于出现。

要让闹剧不再重演,必须依赖于土地督察制度自身的升级和完善。对于泗洪县的“马路种黄豆”事件,居民的爆料无疑已构成了一次看得见的举报。媒体报道后,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宿迁市委市政府和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已立即要求相关违法用地主体按照督察整改要求迅即整改。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表示,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土地督察制度需要展现出更多的刚性,每一个违法违规者都应该被彻查被追究。对于泗洪县“马路种黄豆”事件的走向,我们且拭目以待。

作者

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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