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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排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公听会 民进党拟抵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党团说,14日开两岸协议监督法制化公听会;民进党团说,已提复议,无案可排,硬排“就不让他开会”。

原标题:国民党排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公听会 民进党拟抵制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党团说,14日开两岸协议监督法制化公听会;民进党团说,已提复议,无案可排,硬排“就不让他开会”。

台湾“立法院”昨天通过将7版本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立即交付“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并案审查;“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张庆忠排定14日开“两岸订定协议处理及监督法制化”公听会,昨晚也发出开会通知;不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已提复议。

台湾朝野对如何处理复议意见分歧,国民党团认为协商结论写“立即”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就是不须经复议期;民进党团说,“立即交付”是指交付“委员会”,不能扩大解释为不能提复议。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受访表示,“院会”已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立即交付委员会,依法当然可排公听会,为尽速回应外界期待,14日开公听会搜集意见,也应尽快排案审查,条文内容可再充分讨论,一直拖是违背民意。

民进党团书记长吴秉叡说,提复议不是反对审查,而是为凸显非法排案问题,除非将公听会定位为与排案无关,如果是委员会审法案的公听会,已提复议委员会根本没案可排;且依法要22日复议期过后才能排,最快是由那周“内政委员会”轮值“召委”、民进党籍“立委”陈其迈排案。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复议案提出时,须证明动议人确为原案议决时的出席“立委”,而未曾发言反对原决议案者,且须具与原决议案不同的理由,经20人以上联署或附议,可于原案表决后的下次“院会”散会前提出复议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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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N050]

标签:条例 草案 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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