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美欧对华出口管制“黑名单”
2008年06月20日 09:33北方网 (来源:环球杂志) 】 【打印

中资企业仍受限制

尽管新规定基本上“换汤不换药”,但在布什政府官员嘴里,却将其称为对华政策的一大“创举”,尤其是所谓的“经验证最终用户”制度。

但到目前为止,只有5家在中国注册和经营的公司获得了这项资格,而且均是外资或合资企业,没有一家中国独资公司。因此,实际上,对中资企业而言,美国的出口管制一切照旧,而且更加严厉。

不久前,美国商务部负责工业与安全事务的副部长马里奥·曼库索说,美国政府决定给予上述5家在华公司“经验证最终用户”待遇,是因为这些公司过去的记录显示他们的运作不损害美国的安全,而且同意今后让美国官员到公司运作现场进行安全资格查访。

对于VEU制度,他认为,“我们有一个实施这项政策的框架,指导我们的各项有关工作,以确认这5个获得资格的公司确实在遵循我们的政策。我们的看法是,我们要确保美国向这些公司出口的有关产品会留在那些公司。”

“我们对这项新政策的总体框架感到放心。”曼库索强调,“我们在中国具有适当的架构来达到我们的目标。”

在美国看来,受对华出口许可证限制的商品在双边贸易中所占比例很小,因此管制政策对贸易的影响微不足道。可事实上,这种影响不只是体现在被拒批的许可证数字上,而更多地体现在未能提出申请的产品上。

由于美国实行严格的出口管制,2006年中国进口机床总额为72.4亿美元,其中从美国的进口仅占8%;集成电路进口总额为1056亿美元,其中从美国进口为63亿美元,仅占6%;半导体材料及器件进口总额约160亿美元,其中从美国进口不足3%。

2006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口年均增长31%,而同期中国从美国进口的高技术产品占同类进口的比重由18.3%下降到9.1%。

2007年美国出台的新规定又增加了31项对华出口需申请许可证的物项,扩大了许可证商品范围,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打击了两国企业开展高技术贸易的信心,影响了中美高技术贸易的顺利发展。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从美国进口这类产品费尽周折,因此越来越不愿与美国的生产商做生意。上海SMIC公司驻美国硅谷的代表山姆·王说,他们公司如果从欧洲进口半导体产品,两个星期就能到货,如果从日本进口,则需两个月,但要从美国进货,半年都不一定能到货。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管制政策,部分造成了目前中美贸易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是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产业分工与结构调整的结果,也是美国经济政策特别是对华实行严格出口管制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美国开始扩大对华禁售商品的种类和范围,特别是加强了对可用于军事方面的民用技术的出口限制。美国现行对华出口管制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带有“军民两用”性质的民用物资,包括飞机部件、电脑芯片和机床等,由美国商务部负责;第二部分是军用物资,包括军工产品和军工技术、服务等内容,由美国国务院负责。

但是,随着技术的快速更新,很多商品和技术的军用或民用用途划分很不明确,于是美国国务院和商务部之间争夺管辖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申请程序繁琐,致使出口许可审批权限不明、时间过长,削弱了美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市场和利润拱手让给了欧洲和日本的企业。这也部分造成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居高不下。

美国企业难以忍受

美国不断强化对华出口管制,也引起了美国企业的普遍不满。

目前,欧盟已取代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技术进口来源,日本紧随其后,美国仅排在三四位。这种状况令美国企业界无法容忍。

因此,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美国工商界要求白宫放宽出口管制的压力与日俱增。这一年的12月,以微软和波音为首的24家美国企业团体联名向美国商务部写信,要求当局放松对华出口管制,并称政府试图通过立法限制中国获取所谓“敏感技术”根本行不通,甚至会适得其反。

2007年6月,在美国商务部即将出台对华出口管制新规定的前夕,美国8个行业协会组织再次致信白宫,要求布什政府放宽对出口尤其是对高科技出口的繁琐审查程序。这些协会代表了美国航空、机械、电子等各行业的领先企业,其中包括IBM以及全球最大军工企业之一的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等。

信中写道:“美国当前的技术出口控制体系已到了非改进不可的时候,这既是为了增强美国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也是保持美国企业在全球的技术优势的必然要求。”

信中指出,新规定针对所谓军用和军民两用技术出口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导致美国企业有多达1万宗出口申请被积压。这些企业团体请求面见布什,并呼吁布什支持他们提出的19项改革方案。信中认为,这些方案将令美国的出口监管体制更为高效透明。他们还希望在布什下台前通过这些改革措施。

美国电子行业联盟的代表指出,“我们一直在指责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但回过头来看,壁垒恰恰在美国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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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晴川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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