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株洲垮桥悲剧 一座仅使用15年的标志性建筑
2009年05月20日 10:2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路面坍塌惨状

为何不封路

“在事故爆发前,我们给市有关部门打了报告,要求封闭施工、定向爆破。但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指挥部要求我们只能半封闭。”李文说。他自己真正觉得委屈的地方在于,如果仅仅是桥墩的质量有问题,但如果按照他们的请求完全封闭施工现场,就算塌桥也不至于有人员伤亡。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多次致电市建设局等部门,对方均对此事未发表看法。

根据株洲市交警支队5月3日颁布的《红旗高架桥拆除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5月9日到6月20日,红旗广场以北约200米到红旗路、红港路口以南约200米之间路段,除铁道口和大坪路口以外,将实施爆破钻孔施工。施工期间,红旗路两边各有5米宽的道路供过往车辆通行。

一位株洲市公安系统的人士分析,“交警支队的这个半封闭方案,确实出于无奈。红旗路与建设路是株洲市最主要的两条南北向的大动脉,如果把红旗路全部封闭一个多月,势必把所有南北向的交通压力留给建设路。所造成的后果是,市内大部分南北向通行的汽车都挤在一条路上。”

他进一步分析说,“株洲市的道路布局没有形成网状结构,车辆出行对交通大动脉的依赖过于强烈了。施工安全和交通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交警支队很难把握。”

然而,对李文们的施工形成掣肘的,不仅是南北向的半限行。回到红旗路的微观道路环境,大坪路、铁道口、红港路这些东西向的道路与红旗路形成的十字路口,也会对其施工形成制约。

“5月20日,我们要实行统一的定向爆破,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全封闭的措施保证爆破的实行。但是,如果整座桥在同一时间实行爆破,就会造成在清理完现场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切断了红旗路东西向的道路。”李文说,“这决定了我们必须在此之前,在现在塌桥的地方提前用机械拆除一跨桥——给红旗路上那些东西向通行的车辆留一条路。如果不用考虑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在20日对红旗路实行全部封闭的那天,把整座桥同时爆破掉。”

正是由机械拆除引发的桥墩连环垮塌,最终以生命的代价,为这一系列相互缠绕的公路矛盾画上了句号。

“15年的风雨都没有问题”

“这座桥是湖南第一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湖南省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前处长刘立国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时省政府催得很紧,桥是从1993年年底开始建的,要求1994年12月28日要举行竣工仪式。”

与爆破方施工人员的观点相反,他不认为桥的质量存在问题,“我们是按照当时的国际标准来设计建造的。”

刘立国还记得,红旗路高架桥的承建方,是包括湖南路桥集团在内的5家公司。

湖南路桥集团公司也是湘西“凤凰大桥”(堤溪沱江大桥工程)的施工方。2007年8月13日,这座石拱桥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垮塌,造成64人死亡。最终,包括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内的2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另外33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湖南路桥集团公司因此被罚款500万元,隶属路桥公司的道路七公司依《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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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鹭 陈晓舒 刘双双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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