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速原董事长落马始末:民间被称流氓市长
2008年07月22日 09:19新世纪周刊 】 【打印

 

陈双全签收一审判决书。戚海峰 摄


-特约记者/孔璞(西安报道)

在任陕西高速集团董事长期间,陈双全受贿折合人民币1700多万元,创下平均每天受贿1万元的“陈双全速度”

在陕西省铜川市一些比较迷信的老人看来,陈双全的落马,是早有预兆的。

这名铜川市前市长,在自己一手设计并主持建成的铜川新区,留下了一个足有4米高的双拳雕塑。当地人认为“双拳 ”谐音“双全”,这雕塑便是陈双全刻在这片土地上的私人标记。

这双水泥拳头曾经紧握着一段黑色的铁链,铁链的两端埋在地下。约五六年前,这段铁链被人从地里拔出偷走,卖了废铁。这个时间与陈双全调离铜川,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下称高速集团)上任的时间相差无几,当地人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象征。“连根拔起,根都没有了,怎么活下去啊!”在广场一侧乘凉的卜能学老人说。

2008年6月25日下午2点30分,陈双全用戴着手铐的手在判决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名高速集团的前董事长,在自己1700多天的任期里,总共受贿折合人民币1700多万元。

至此,陕西省建国以来最大的受贿案尘埃落定。

“最好的市长”与“流氓市长”

时间上溯到2007年6月,陕西省纪委专门成立了709专案组,对高速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双全等人违纪违法案进行查处。当时,陈双全退休刚刚半年多,正在他位于西安市雁塔路陕西省委家属院7号楼23层的家中,迎接西安炎热的酷夏。

是年12月14日,陈双全接到了陕西省纪委常委会的决定——开除其党籍,并将其违规操纵招投标收取巨额贿赂,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8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双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年6月25日,陕西省高院依法核准了陈双全的死缓判决。

这一年,正是陈双全步入政坛的第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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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璞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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