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怀孕八月 全国通缉42岁“孩子父亲”
2009年06月09日 11:13南方都市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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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赖平升对记者表示,自己在多年失业后,经济状况已非常窘迫,而孩子临产在即,住院及生产、产后的护理等需要一大笔费用,他希望广大热心人士和有关部门能对孩子进行救助,以帮助孩子和他的家庭度过此一艰难时期。有心帮助这一家庭和小女孩的热心市民可致电本报热线0752-2366110或4008866166、020—87388888进行反映。

医生说法

赖冬雯是高危孕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科专家对记者介绍,凡属于2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的孕妇都是高危孕妇,而赖冬雯仅有13周岁,怀孕时更是仅有12岁,在子宫、产道都未发育成熟的情况下受孕,将很容易造成流产、大出血等危险症状。同时,由于没有经过一系列的检查,赖冬雯在没有达到优生优育的条件下分娩,将对赖冬雯及其腹中的胎儿造成严重影响,即使在产后,赖冬雯也需要进行产后心理辅导。

律师说法

可向疑犯索赔但难执行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章利兵对此分析道,不管孩子是否出于自愿,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罪,“在以前叫做奸淫幼女罪,是从重处理情节,现在统称强奸罪”。章利兵表示,对于给赖冬雯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其父母可据此向犯罪嫌疑人提出索赔,但在很多类似案件中,法院都不支持受害者提起的精神索赔,经济赔偿的判决往往容易遭遇执行困难等情况,“现在国家还没有完善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因此对于赖冬雯的救助,需要妇联等社会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采写:本报记者 郑焕坚

摄影:本报记者 陈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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