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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痛斥——
对付“血头”,必须有一个抓一个
时报北京电(特派记者 朱小勇 薛冰 夏令) 昨日,曾经分管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原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兰芳在得知有“血头”组织救助人员卖血的情况后,显得义愤填膺,并明确表示:“我恨死这些‘血头’了,不规范的采血很容易致人于死地的,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这些‘血头’有一个必须抓一个,这绝对没错。”
针对一些单位花钱组织单位外的人员献血完成自己指标的现象,李兰芳明确表示这是不允许的。李兰芳还表示,血站在采血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因为按照规定,一人献血后,全家今后在用血的时候都是可以免费的。血站只有详细记录献血人的身份地址,才能使这一优惠规定落到实处。别人献血,你不记录身份,这是严重违规的。李兰芳说:“一定要严格追查这些‘血头’把献的血弄到哪里去了,我最担心的就是怕这些不明身份的血液被弄去制成血液制品,一旦发现问题,很难追踪。如让有问题的血流出去会危害很多人,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全国政协委员、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建议——
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连带责任
时报讯(特派记者 夏令 薛冰 朱小勇) 对于“血头”在救助站门口拉人卖血的现象,记者昨日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听说这个问题,王智琼十分震惊和愤慨,她建议,重拳打击卖血行为,追究“血头”法律责任,并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的连带责任。
会对血液安全造成冲击
听说了这个现象,王智琼十分震惊和愤慨,她说,早在9年前献血法刚出台的时候,出现过这样的事情,后来有关部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加上献血法深入人心,这个现象基本消失,没想到现在竟然又出现了。这样肯定会造成血液管理的混乱,对血液安全造成冲击,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河南爱滋村的教训已经很严重了,不能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王智琼严肃地说。
追查与“血头”合作单位连带责任
王智琼告诉记者,按照献血法,献血必须是无偿自愿的,单位下达献血任务,首先就不对。“现在都说自己单位是100%无偿献血,其实我知道相当部分都是有任务的。”王智琼直言。对于与“血头”合作完成任务的单位,王智琼建议,要追查是谁下的任务,负有连带责任,并从领导到职工都要组织上课学习献血法。
献血一定要按规定查看身份证
另外,王智琼建议,卫生、药监部门要通力合作,重拳打击组织卖血的行为,追究“血头”的法律责任,控制血液质量。采血部门也一定要按程序采血,不能让“血头”钻到空子。“按照献血法,献血是要查身份证的,这个步骤决不能监管不严走程序,否则很容易出问题。”王智琼强调。她当即让记者联系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反映这个问题。
除了保命能不输血尽量不输
另外,王智琼指出,老百姓也要树立一个观念,那就是能不用血尽量不用。她说,曾经有个朋友做了小手术,发现有点贫血,就坚决要输血,结果竟然染上了丙肝。原来,血液会有个窗口期,一些病毒,比如丙肝,在这个时期内还没到可以检测出来的时候,这些血液一旦被输入人体,说不定过些日子就会查出染病了,这是不可预知的。"有些人说身体差,要输血补一下,那真是傻,输血应该是拿来救命的,能不输尽量不要输。"王智琼一再强调。记者 何华高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黄立科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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