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是有点害羞,顾不上了”
岳某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算违法,并还想和妻子和好
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岳某始终戴着墨镜,不肯摘下。他说这阵子出门都戴,因为发了传单,担心受到报复。在采访中,他始终称自己发布的是夫妻正常生活的内容并“遮挡要害”、没有用作商业用途,这种行为不算违法。但结束采访要离开时,他突然小声向记者发问:“你觉得我这样算犯法吗?”
希望通过这样做给她压力
记:你的寻妻传单上写明了妻子的住址,为什么还要发传单寻她?
岳:她不肯和我回去,我没有办法。
记:贴出性爱照片有什么意义?
岳:证明我俩的关系啊,证明我俩感情好。
记:传单上写凭传单获取性爱光盘是什么意思?
岳:我希望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个事情。我不会轻易给,我会咨询律师,在不犯法的前提下给。如果律师说违法,我就不给了。我觉得大家会因此保存这个单张。这样我做这个事情才有意义。
记:那有人找你领取吗?
岳:到现在有七八个人找我了。
记:到现在的地步,你觉得还有可能和妻子和好如初吗?
岳:我觉得,只有两成希望了。但不发传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现在即便她不回来,也可以起到舆论谴责的作用,我希望通过舆论监督给她施加压力。
记:这话听起来有点威胁的意思。
岳:说实话,有一点。
这是我在乎她的一种体现
记:制作单张的时候你有没有犹豫?
岳:毫不犹豫。
记: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会伤害到你的妻子?
岳:我在乎她才这么做的,这是我在乎她的一种体现。我觉得她如果了解到这一点,不会觉得这是伤害。
记:你觉得夫妻发生这种事情,以后对女儿会有影响吗?
岳:我想女儿长大知道这个事情了,心里一定不舒服。但是现在我自己都顾不上了,没有办法。
记:为什么要公布你妻子父母的信息?
岳:我觉得是他们在阻挠我们夫妻俩,在操纵整个事情。我要公布出来,让所有老乡谴责他们。
记:听说你贴在市场的招贴画已经被撕掉了,家属也报警了。
岳:东西撕掉不要紧,我还可以再发,再制作更大的张贴。我还会继续贴,贴到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为止。我还会继续建网页,找媒体发布。
遮挡了要害不算侵犯隐私
记:你知道公开两人的性爱照片、公布妻子的姓名住址是侵犯了她的隐私吗?
岳:我在照片上遮挡住了私密部位。我认为,遮挡了要害部位就不侵犯隐私,如果没有遮挡,那就侵犯隐私了。平时报纸、电视上的曝光也是在要害部位打马赛克的,就没问题呀。
记:你有没有担心过,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
岳:我这种行为是会违法,但不会犯罪。顶多赔点精神损失费,不会判刑坐牢的。我发布的内容没有用作商业用途,不公开发行,也不盈利。有一个概念叫做“艳照门”,它的意思就是男人把自己的老婆或者女友在道德、法律上背叛自己,我把她的隐私公布出去,不会犯罪。因为我没有夸大,没有捏造事实。
记:“艳照门”的概念是谁告诉你的?
岳:我自己理解的。
记:单张上也有你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你自己不觉得尴尬吗?
岳:我不认为,我自己又没有错,我只是想好好和她过日子。我是有点害羞,不过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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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薇魏蓉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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