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签: | [警察抓记者] |
相关阅读:
卖房摊派和领导升迁
《真相》指责的《法人》杂志报道中不实内容,可分为四大条款。其中四款7条指出,关于网上所说的“政府摊派商铺销售任务给各乡镇”严重失实。
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摊派卖楼情况确有其事。
西丰县委办和政府办在2006年4月28日下发了9号文件——《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考评办、县招商局、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管局<关于西丰县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及考评意见>
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任务分配原则规定:参照各乡镇、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人数、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区域位置及经济发展条件,实行划档分组考核,以商品楼建筑面积为单位,分别下达任务指标。
《通知》的考评办法提出,年终考评以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管局提供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作为依据,并对完成任务的施行奖励政策。
《通知》还规定:“县委组织部门将把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提拔和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1月10日,记者和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向该县外宣办主任梁云飞提出,希望就土地问题、赵俊苹案、记者被拘传事件、《真相》与《通知》相矛盾之处等问题采访相关领导。梁说,“本来联系好了常务副县长高维义,但他下午去铁岭开会了,我再联系联系。”
次日上午,梁云飞和该县宣传部副部长刘风义回复说,高维义暂时还不能回来。记者提出采访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基层部门不接受采访。”
(为保护当事人,李庆一家三口均为化名。)
西丰警方给记者撤案
赵俊苹多次被提审
1月4日,西丰县委宣传部长李福禄、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及4名警察带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进京到《法制日报》准备拘传朱文娜。随即,该事件在传媒界和法律界引发轰动。压力之下,1月8日,该县三个部门负责人赴法制日报登门道歉,认为“拘传记者不妥。”1月10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西丰县公安局,一名警察将《西丰县公安局撤消案件决定书》给了朱文娜的律师周泽。这份西公刑撤字[2008]001号《西丰县公安局撤消案件决定书》载明,记者朱文娜涉嫌诽谤案,因在侦查中发现不应对朱文娜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决定撤消此案。
疑赵俊苹被逼撤诉
同样被指控涉嫌诽谤罪,但记者朱文娜和她的采访对象——赵俊苹的遭遇各自迥异。
2007年12月28日,西丰县法院判赵俊苹偷税罪和诽谤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后,赵俊苹的代理律师在1月8日将《上诉状》递交到了西丰县法院,由该院转递铁岭市中院。
原本正常的法律程序,突然出现了一份《撤诉状》。这份《撤诉状》要比《上诉状》早一天形成。
律师1月11日与赵俊苹的会见笔录证实:1月7日,在警方负责人以及几名民警在旁的情况下,赵俊苹写了《撤诉状》,“涉嫌贷款诈骗,说当时贷款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共同造假,为了不牵连更多无辜的人,因此撤诉。”
人生权利全部授权律师
1月7日晚上,赵俊苹用铅笔写了一纸带着血印的《授权委托书》:赵俊苹将所有本人人生权利(法律变更、上诉、申诉等一切赵俊苹所有权利)授权给高义宝律师代为行使。
《授权委托书》空白处写着,“高律师,我不会自杀,我若死了,也是张志国派人折磨而死,替我申张正义。”
高义宝告诉记者,1月11日,他在西丰县看守所看到的资料显示,从1月5日开始,4名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赵俊苹几乎每天都被轮番提审。
相关新闻
编辑:
印权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