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最贵"铁皮房被强拆 女店主拿剪刀阻止(图)
【律师】若“买房人”不知情,合同应无效
左红坤觉得很冤枉,她是个下岗工人,当初考虑到这个位置离孩子的学校近,方便照应,再者,想着经营个小店,下半辈子也算有了生活依靠,就东拼西凑一次性付清了钱。
昨天,记者采访了兴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兴亚集团)的副总裁张会元,他说兴亚置地和兴亚物业是其下属公司,兴亚置地建房时私下搞的这些小动作(指违法建设铁皮房),集团开始并不知情,对其签订的合同也不认可。
张会元说,强制拆除之前,通知过杨西钦,双方也协商过赔偿事宜,兴亚集团愿意拿出10万元解决此事,但杨提出的三四十万元的赔偿数额,集团无法接受,协商未果。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新治认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果签订合同之前,甲方隐瞒了“铁皮房是违法建筑”的重大事实,就属于欺诈行为,初步认定合同无效,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但如果签合同之前,双方都知道是违法建筑,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张英 张瑜 刘睿 沈翔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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