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好处费
检察官指控,孙一受贿211多万元。2005年,孙一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的信息,透漏给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夏维杰,告诉夏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从中赚取代理费。
2005年12月,夏以河南金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代理一拖集团公司申报项目,并于2006年1月获得确认。为此,孙一收到夏送的32万元感谢费。
检察官说,2006年3月,在另外一个申报项目上,孙一收到夏送来的10万元;2006年5月至10月,孙一收到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振江先后送来的20万元和10万元;2007年1月,河南汇东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送的28万元。
卖官
交警支队长10万元,公安副局长40万元
孙一说,赵红现(另案处理)跟其关系很好。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送给孙一10万元。孙一将赵的请托也转达其父。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支队长。
随后,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也是孙一找到其父,打招呼。赵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任命了。
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50万元也告诉了其父。
挥霍
有3处房产,还预订了5套
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多万元非法所得。检察官说,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其从1996年8月参军至2007年,他和妻子(公务员)从合法收入中结余约40万元。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
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三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五套,商铺一套;汽车两辆等。
用表弟表妹名义买400多万基金
孙一是河南某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的。就是因为学的这个专业,孙一喜欢投资,买房外还投资基金。
据检察官的证据显示,孙一在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先后分别以其表弟表妹的名义购买了六支基金。2006年9月,孙一购买了60万元的基金,一年之后以176万多元收回;2006月12月,孙一购买了50万元基金,一年后收回时有130元多元;2007年1月孙一买了60万元基金,以104万多元收回等。
后悔
“朋友都是冲着我父亲手上的权力来的”
在法庭上,孙一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希望从轻判决。
孙一说,自己是由于陈治功案件被双规,其他事情都是在双规后主动交代的,并举报了赵红现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检察官对此认为,孙一的交代行为不是自首,而是在检察官机关掌握了这一些事实后,其才交代的。
中午11时4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由于案件重大,择日宣判。
庭审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一哀叹说从2007年被双规到现在,可用两个词形容:身心疲惫、支离破碎。
孙一说很后悔。后悔交了那些朋友。他说那些朋友来的目的都是冲着自己父亲手中的权力来的。这些朋友头上都写着“险”字,送来的钱也都是“炸弹”。
喜欢运动的孙一,很希望一首歌,叫“从头再来”,他说如果有机会一定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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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芳柳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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