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穗:倪大姐,请大胆行使您的反对权
《扬子晚报》昨日新闻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在接受中广和网易采访时,被问到是否行使过否定的权利。倪萍称“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她还说:“我是考虑国家利益的,我热爱这个国家,对于不同的意见,我会在文案中写上再递上去……我不添乱,不能说你把人骂倒了再一问你怎么办你不知道。在目前这个阶段,要是你想不出比它更高的招,你就应该拥护。”
我对倪萍大姐一向挺有好感:她写的那本《日子》一直摆在我家书架上;看电影《美丽的大脚》时,我还为乡村女教师张美丽的死掉了眼泪……无论从主持人身份还是演员身份来评价倪萍,她都是个有才华的女性。不过,作为参政议政的政协委员,对任何提议从来只表示赞同,而且认为只有赞同才是爱国表现,反对和弃权都是添乱,这显然是对表决权的一种误读。
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表决权为例,该表决权是人大代表对交付表决的议案表明各种意愿的权利。代表们行使表决权有三种态度:赞成、反对或弃权。前两种无需多说,表明的是两种截然相反、旗帜鲜明的态度,关于弃权,表面看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但在最终确定表决结果上,投弃权票与投反对票作用相同。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以赞成票达到一定比例为标准,也就是说,代表们投弃权票和反对票效果一样,都将不被计入对议案有决定作用的赞成票中。如果弃权票和反对票过多,意味着议案的质量不够高,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这就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可见,无论是反对票还是弃权票,对于完善两会制度都具有相当意义和价值。
如果按照倪大姐的逻辑,即便是觉得某项重大提议不够完善,自己又想不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了不添乱,或者出于爱国,只能表示赞同。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做法是有悖政协委员职责的。正是因为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智慧都很有限,才要每年召开两会,集中更多人的智慧,使得关系国家命运和百姓生活的各种决策愈加完善。
我不怀疑倪大姐作为政协委员的爱国精神,但爱国不应只停留在“不添乱”的浅层次。从人民利益出发,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表决权,包括对自认为不够完善的提议干脆利落地反对或弃权,才是一个胸怀大局的政协委员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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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羽戈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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