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逝世 民众担心再无创新人才
2009年11月10日 09:34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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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亮亮:记者遭“追杀”凸显司法失去公信力

传播焦点

何亮亮:《时事亮亮点》,今天的第三幕“传播焦点”。我们来看一看中国内地的地方记者,由于他的报道触犯了一个检察官,结果遭到追杀的这样一个事件。

报道触怒官员记者网上发贴求助

解说: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因报道触犯了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被多次传唤,在求助无门之下,在网上发贴求助引起关注。姚海鹰在贴纸上披露了自身的遭遇,9月4号他在《长江商报》发表了一篇报道,涉及两间公司侵犯对方知识产权的争议,报道同时质疑江岸区检察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结果报道刊发之后,姚海鹰不断收到检察院传唤的电话,9月15号更是收到了一张询问通知书,限他三天之内到检察院接受询问。但通知书上却写着,“纪贪”字样,把他视为纪检贪污犯罪嫌犯进行传唤。

尽管报社领导千方百计为姚海鹰斡旋,与检察院有关官员沟通,但都不得要领,反遭威吓。姚海鹰表示,对此感到震惊和遗憾,他批评江岸区检察院作为执法部门,作为受舆论监督的对象,却反过来对履行公职的记者进行非法传唤,公然干预新闻报道。姚海鹰在无助和失望之下,10月15号在网上发贴,结果贴子迅速被转载,结果在往上引发热议。沸沸扬扬的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中宣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10月16号湖北省对事件作出了调查,证明了记者是清白的,江岸区检察院的官员被严厉批评,检察院要作出道歉,但是姚海鹰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他的遭遇反映部分官员滥用权利,已经到了让媒体噤若寒蝉的地步。

内地记者缺乏法律保护

何亮亮:姚海鹰的例子不是第一件,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件,因为我看上星期广州的《南方都市报》下面的《南都周刊》,还在谈论类似的事件。姚海鹰的这个事情但是我觉得他也很典型,他是一个记者,他写的报道,报道里面涉及的是两个商业公司,刺探商业机密这样一个事情,其中又涉及到又质疑江岸区的检察院在起诉的过程当中,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这本来是很正常的新闻报道。如果江岸区的检察院觉得报道里面有不实的地方,他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合法而且要合情合理的手段,他去向记者本人或者向《长江商报》作一个了解。

但是江岸的检察院没有,而是直接利用他们执法机构的权利,三番五次的去追杀,我说的追杀当然不是说从肉体上消灭,去追杀这样一位年轻的记者,使这位年轻的记者非常的无助。姚海鹰的遭遇,实际一方面他是幸运的,另一方面他是不幸的。

他幸运的是因为他最后想到,能够保护自己的就是把这个事情公之于众,通过网络这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武器。因为所有有良知的人,看到这样一个报道的话,我想都无不会拍案而起,我们是媒体工作者,我们看到自己的同行有这样的一个遭遇,仅仅因为写了一篇报道,检察院就说你涉嫌贪污要查你,非常明显的就是在报复。不是同行的人也会感到愤怒,事情怎么可以变成这个样子呢?

所以姚海鹰就受到了全国网民的关注和支持,绝大部分人都是支持他的,而且引起了上一级,最高一级的机关,一个是中宣部,因为中宣部是管媒体的,另一方面是最高检察院,最高检查院它可以管下面的检察院。所以这个事情后来的结果就是,江岸区检察院最后没有办法再起诉,再用这个检察的手段再去迫害姚海鹰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说这个姚海鹰是幸运的,很多记可能有同样遭遇的时候,不如姚海鹰幸运。

可是另外一方面他仍然是不幸的,因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姚海鹰最后仍然没有能够保住他的工作,我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当然他所在的媒体,一定会有一套说法,但是他因此得罪了江岸区的检察院,检察院绝对不会饶恕他,现在没有办法收拾他,以后可能还要用什么办法收拾他,而且检察院的这一种,非要整死你的这种决心,这是我的判断,我的推测,看来对于姚海鹰原来所在报社领导,也有相当大的压力。或者他们也因此就不喜欢了,他们觉得这个年轻的记者,过于的追求良知,过于的追求正义,结果你自己出了问题,你自己担着吧,这当然只是我的猜测了。

我想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中国内地的一些城市里面,还不是小城市,还是像武汉这样的大城市,也就说明了中国新闻记者生存的情况,真的是非常令人同情的。在中国做记者说容易也容易,混饭吃你就可以了,工作活儿也不是很累,当然像做八卦新闻、体育新闻的这些记者可能还是很累,可是你要做时政新闻,特别是你涉及到本地的一些不好的事情,一些负面的新闻的时候,如果你根本就不去做它,那根本没有你的事情。工资你可以照拿,奖金你可以照拿,红包也可以照拿,当然你作为一个记者的良知,慢慢的就会被湮灭了,而这是体制造成的,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

可是另一方面还是有那么多的记者,他们有自己的良知,他们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或者说他其实也没有太了不起的理想。只是作为一个记者,他们看到这样的事情,看到一些不好的事情,他们要去报道,仅此而已。但是这样的话,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因为这个体制就是,不喜欢你报道负面新闻的体制,实在是太强大了。

执法犯法司法失公信力

何亮亮:像是江岸区的检察院,像这样的一个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它应该是知道法律是怎么回事的吧,但是从本案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对于执法机构,检察长这种嚣张的程度,使你觉得法律只是他的工具,他不是法律的仆人。

当然这也反映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现状,无论是检察、司法还是公安,因为它不是独立的一个系统,他们不收媒体的监督,或者受媒体监督的程度也很有限。除非这个错误的事情,像江岸区检察院这样的事情,利用自己检察院的特权,实际上是在玩弄法律,利用法律去迫害那些敢于揭发真相的记者。但是因为他受到了上级单位的干预,他才会住手。否则的话平民百姓你根本就没有办法跟他们斗,而这个情况是普通存在的。

所以中国的法治要取得进步,你必须要让司法也好、检察也好、公安也好,一方面他们必须要能够独立的履行法律给他们的职责,一方面必须要有人能够制约他们,有人能够监督他们。如果做不到这点话,像这种执法机构知法犯法的情况所在都有,常常发生。我们前些时候还讲到了上海“钓鱼”式的执法,又是一个例子。

而这种执法、犯法的事情,如果屡禁不绝的话,中国司法制度的公信力它就会荡然无存,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况。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一个要建设现代化的国家,一个要实现和谐社会的国家,如果它的司法是没有公信力的话,那么这一切目标都没有办法谈起了。所以中国的司法一定要建立起一个,一定要建立自己的公信力,不能够允许这种任意的去,首先就本案来说,这种打压新闻记者这个事情不允许再发生,发生一件网络上就应该揭露一件,就要声讨一件,不能够让它得逞。

时事预告

11月10-13日吉隆坡

胡锦涛访问马来西亚及新加坡

并出席APEC峰会

何亮亮:我最关心的是,这届亚太峰会领袖们会不会讨论亚太共同体的问题。

何亮亮:谢谢收看《时事亮亮点》,下星期同样时间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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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事亮亮点   编辑: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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