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俄击沉中国货轮对我们的启示
一艘中国货船日前在濒临日本海的俄罗斯纳霍德卡港附近被俄军舰开火击沉。外交部今日证实,2月14日,一中国货船在俄罗斯海参崴附近海域遇险,船上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环球时报2月18日)
这是一起典型的国际贸易摩擦引发的参杂复杂因素的重大国际事件,给我们有很多的启示,特别是金融危机之下,我们的贸易企业如何与政府衔接,保护自己的利益。
从报道看,这起事件的起因是俄方的贸易伙伴,中国商船送货的收货方找茬,扣押中方货物,并要求起诉法庭。中方货船在一怒之下,不顾俄方边界规定,擅自开船离开,造成俄方开火击沉。
这就说明俄击沉中国货船事件的起因是贸易摩擦,而不是其他因素。我们必须看清楚这一点,不要因为货船击沉事件影响中俄关系,特别是中国与俄方刚刚签订“贷款换石油”协议的情况下,影响中俄双边关系以及贸易关系的发展,甚至引发两国关系不信任等。
其次,我们看到,在中方商船擅自离开俄方港口之际,俄方是以维护边界利益而击沉中国货船,显然这是俄方采取措施“维护主权”的行为。对于维护主权,笔者认为我们可以理解,可问题是俄方也没有必要非得击沉中国货船,损害生命为代价维护他们的主权,并且我们看到,俄方以戏弄的口吻对中国商船进行火箭弹袭击,并且爆出惊人丑闻,那就是明明看见船员有难的情况下,俄方不采取施救措施。笔者以为这是俄边界人员对中国有明显偏见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报复心理而导致的行为。虽然披上“维护主权”的大旗,但不能掩饰俄方工作人员对中国的偏见以及他们狭隘的民族心态,我们要警惕这种针对中国人的心理。
同时,我们中国的商人要注意自己保护自己,不能采取一种小孩儿耍脾气的心态。显然在这起事件中中国船员显得很不够理智和冷静,以至于酿成重大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在俄方无理取闹,损害利益的情况下,中国船员应该立即采取措施,按照相关程序,寻求中国政府的保护,并且和中国外交部以及驻俄罗斯大使馆、商务部取得联系,通过中国政府和俄方交涉,促进事件的解决,而不是一怒之下“为己见”,一走了之。稿源:荆楚网
作者:
徐迅雷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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