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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占春对不起蔡守训
2008年12月29日 09:24华夏经纬网 】 【打印

联合报发表评论文章称,特侦组的抗告与再抗告,两次皆被高院判为成立;相对而言,亦即周占春的裁定与更裁,均遭高院否定,两次皆被撤销其“无保开释”的裁决。

高院昨日凌晨二时许,再度发回地院更裁,但地院承审的合议庭,却已由周占春转为蔡守训。此一情势,诚如陈水扁的律师所说,对周占春与蔡守训皆不公平;因为,周占春失去了对高院辩驳的机会,而蔡守训又何辜要收拾周占春的烂摊子。

这对民众来说,也极不公平。因为,民众想看周占春如何回应者,恐怕更甚于看蔡守训如何裁决。周占春的两次裁定皆被高院撤销,他难道不应自己来收拾摊子,并给民众一个交代?

文章指出,高院的两次裁定,话说得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白。十七日首次裁定说:被告(陈水扁)是否仍不具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足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自有再审酌余地。爰将本件撤销发回原审,重为妥适之处理(多么委婉容余!)。然而,昨晨二次裁定则径称:“被告所为,重罪、逃亡、灭证三大羁押要件兼备”、“无不予羁押之理由”、“原审有违论理法则及经验法则”、“有违司法正义之实现”、“原审法院应本于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适裁处”。

高院的裁定,原本应由周占春亲身面对;他若抗拒高院的裁定,即应再申明其反对的理由;他若认为高院所示“无不予羁押之理由”为有理,则亦应由他自己变更“无保开释”的决定。然而,如今却让蔡守训面对高院的质疑。

文章表示,周占春对不起高院,枉费高院首次裁定为他保留余地,而逼得高院在二次裁定把丑话说尽;周占春更对不起蔡守训,陷蔡守训于被动地位,搅乱了蔡守训的角色。

下一页:台报:未来扁家弊案审判严峻考验蔡守训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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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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