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公众启蒙的优良行为,同样也是优良商业。大众传播机构所服务的需求并非静止不变。年复一年,它们在增强和改变着公众的兴趣。它们有责任提升而不是降低公众情趣。”(《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当初美国媒体低俗化的倾向化终止于《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出台之后,新闻界开始逐步约束资本的力量,促成新闻专业主义的回归。比如采编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采编部门因此可以保持独立,不受商业利益的影响。而“一个自由而负责的网络新闻界”,到今天还没破题呢。顺便说一句,很多大型新闻门户的管理者都来自传统媒体,但很快即会随波逐流,因为在传统媒体培养出来的职业素质,一旦脱离环境即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就在今天,在政府的监管之下,各大网站的“艳照门”专题均已撤消,各种分析图片也被删除。出于对政府管制的担心,媒体往往不愿自我批评,以免授人以柄。但是,我必须要说,如果媒体不自律,管制就会成为必然。当时的美国新闻界,也是身处政府管制(罗斯福新政,对新闻界同样进行了一定限度的监管和控制)与资本力量的双重夹击之下。《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针对此情况如是说:
“每一个关心新闻自由民主和未来的人,都应该不遗余力地督促新闻界担负起责任,如果它没有通过自己的行动做到这一点,那么作为最后一种手段,政府权力将迫使它做到。”
“本委员会认为,它不应该像其他公众利益影响的商业——比如铁路和电话公司——那样受政府管制。本委员会希望新闻界能够意识到自身的公共责任,以避免被政府行为强迫。”
“那些机构必须控制自己,否则就要受政府控制。”
也就是说,在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成员看来,媒体只有先做到自律才能免于授人以柄。当然,中国情况有别,媒体处境更为尴尬,但逻辑并无不同。假如媒体放纵无度,区别只在于:在失去自由的同时还失去正义性。
“随着新工具的不断应用,它们的影响范围和势力与日俱增。这些工具已超越了那些珍视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新闻自由的前辈们的想象力”(《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同样,网络媒体这个新工具也超出了新闻自由委员会的前辈们的想象力。如何建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网络新闻界,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过参照《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如何出台的过程,我们应当能得到诸多借鉴。本文只是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我想最后再引用一段报告中的话,来我写这篇文章做一个解释:
“只要新闻单位造成的错误、欺诈和罪行在其他业内人士的沉默中得不到追究,其职业标准就不太可能形成。”“我们已经反复阐明了我们的愿望:不应该诉诸政府权力来惩罚新闻界的越轨行为。如果新闻界是可问责的——如果它想保持自由就必须如此,那么其成员就必须以他们可用的唯一手段即公共批评,来互相约束。”
(作者为凤凰评论频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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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远文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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