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年前,大半个地球被二战蹂躏,出生在中国的美国杂志大王亨利卢斯出资20万美元,让一拨著述等身的文人学者——哲学、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神学教授和诗人——组成了一个跨界别学术班子。五年后,二战硝烟散去,这个名叫新闻自由委员会的班底拿出了一份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报告开宗明义:在美国这个号称头号自由民主之邦的国度,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新闻自由处在危险之中。
报告提出,造成这一局面的缘由很明显:现代新闻界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是崭新而陌生的,而长期以私有私营来谋取政治独立的美国新闻界,则可能由于商业化的过度发展受到腐蚀,转型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大商业。相对于总人口,新闻单位的数目显著减少了;由于所有权的集中,新闻及意见来源的多样性受到了限制,这对民主不是一个好消息。
当时美国新闻界在经济上很成功,并正处于传播革命的边缘。另一方面,正如美国学者玛格丽特布兰查德所言:“统观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世界,许多国家的报纸都处于政府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之下,被当做宣传手段而非新闻工具。而在美国,一种新闻批评仍将矛头直指报纸运作的经济结构。在美国媒介与政府的关系方面,新闻机构领袖曾和富兰克林罗斯福之间展开一场内战,导致联邦政府起诉不同的报刊机构,并借助最高法院的多项裁决将新闻界商业运作的许多方面摄于政府管制之下。”
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1947年3月27日发表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遭到了新闻界的大量反驳。有人批评委员会是否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建议政府干预新闻界。有人认为这份报告是给美国新闻界抹黑,因为世界将美国新闻界作为领头人,而“正当我们努力通过这种领袖身份争取世界信息传播自由的时候,国内发生了从各方面诋毁我们声誉的行为”,是以深感悲痛。
但是,时代迫切需要做出妥协:对于一个需要重建公共形象和恢复信誉的新闻界来说,“责任”概念成了一种应运而生的理念。新闻界也逐渐发现了报告对此进行具体阐释的价值:
●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的真实、全面的报道;
●一个交流评论与批评的论坛;
●一种反映社会组成群体的意见和态度的手段;
●一条将新闻界所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和感情流送达每个社会成员的途径。
这一报告能移植到中国语境中来吗?笔者曾写过一篇名为《警惕传媒的双重“封建化”》的文章,分析了中国传媒领域的封建残余尚未完全消除,单一的市场化取向导致的再封建化的问题却已出现的现实。
回过头来读《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国情迥然相异,问题三分相似。报告提出的自由与责任平衡的理念及传媒发展策略,仍具有普适的意义。(作者:展江/《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一版)
作者:
展江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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