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博物馆内的东风-103(歼-6甲)
而对于米格-19P这种新型歼击机,在仿制时本应兢兢业业,谨慎小心。但是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下,航空工业的一些领导同志过高估计了“一五”取得的成绩和当时的实际技术水平,提出所谓“航空产品大跃进的主要任务是快速试制出新产品”,一味求快。原定米格-19P是在1959年国庆前试制成功。以后层层加码,不断提高进度,最后确定1958年底试制成功。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1958年8月召开的航空工业技术会议上,大力推广了歼教1快速试制的经验。112厂试制的首批第一架米格-19P仿制飞机原型机(含国产发动机)于1958年12月17日由王幽淮驾驶首次试飞成功。1959年2月16日试飞合格。1959年4月26日,由国家鉴定委员会正式鉴定验收。整个试制周期比米格-17F大约缩短了一半。
“左”的思潮的消极影响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米格-19P在试制中出现了严重问题。
首先是不重视苏联提供的资料,尚未吃透技术,就随便更改设计和工艺规程。按照常规,仿制产品应该首先消化设计和工艺资料,摸清特点,掌握技术。但当时却把这些作为迷信而加以破除,不仅没有组织专门队伍进行研究消化,而且许多资料都没有翻译。例如,直到1960年,410厂仿制的米格-19P用RD-9B发动机技术资料,还有三分之一以上没有翻译过来,大量原文技术资料长期无人问津。对于仿制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工艺资料和工艺规程,同样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1958年7月米格-19P技术资料到来之前,112厂既开始自行编制工艺规程;技术资料到厂之后,也不组织校对和复查。有一个时期甚至规定不准工艺人员查看苏联技术资料,认为要“憋”一下,自己编出全套工艺流程。因此,自编的工艺资料十分粗糙,错误百出。
而有些工艺规程过分简化,只有工序没有工步。在“工艺装备标准化、工艺流程典型化”的口号指导下,任意修改工艺流程。例如,米格-19P飞机镁合金零件的热处理保温时间,原工艺规程规定为13~14小时,自编工艺规程时不经试验就随意改为11~13小时,实际操作时又随便改为8~9小时。再加上工艺纪律不严格更是造成了严重问题。例如410厂通过分解一台RD-9B发动机检查,发现许多不可缺少的工序都漏掉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毛病达到15000多个。其次是工艺装备选用太少,制造质量也很差。为了追求试制进度,在“工艺装备选用愈少愈好”的口号下,盲目削减试制必需的工艺装备。例如,410厂在生产了RD-9B发动机两年之后,才搞清楚了生产这种发动机需要工装和工具35000套,而试制仅选用了5000多套。同时,工艺装备的制造质量也十分低劣,连米格-19P飞机装配所必需的标准样件,本身就有大量不协调的地方,致使工艺装备和产品长期不能协调和互换,后患十分严重。由于产品质量不好,飞行中多次发生重大事故。例如1959年12月,米格-19P飞机由于油箱导管漏油,造成空中起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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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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