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严重的是,从新经济体制实施以来,各部机关几乎仍是按老一套办法在管理企业。这些旧领导方法的经常表现是:
第一,各总管理局、各部不根据企业的核算或者申请单,而是按照已达到的水平,加上指令性的百分比,给企业下达计划指标。这是行政命令在计划领导方面的传统做法。
第二,各总管理局、各部随意改变下达给企业的计划。1966年,苏联轻工业部、食品工业部、日用器械机器制造部对它们在列宁格勒的企业,一半以上都变更了计划。有的总管理局就是不执行《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的规定。如《条例》规定:“企业有权向其他国营和合作社企业、组织,包括集体农庄在内,不经调拨出售按凭单推销不出去的产品。”1967年上半年,莫斯科钢筋混凝土六厂有11950立方米的盖板得不到销售凭单,周边城市却极需这些盖板。然而,莫斯科工业建筑总管理局却禁止该厂在没有销售凭单的情况下,向周边城市出售这些产品。
第三,稀缺物资、原材料的分配,仍然是原封不动地由上级机关按指令性计划分配。逐步把物资技术供应转向有计划的批发贸易尚未实行,就被批判为“恢复资本主义自由贸易”。
第四,企业虽有基金,却极难办得成实事。因为建造职工住宅、幼儿园和其他社会文化设施,都需要有建筑材料、设计文件,以及短期计划不饱满的建筑施工单位。而建筑材料、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都归国家计划统一管理,只要其中缺一,就什么也做不成。何况企业基金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毕竟很有限。
此外,更为严重,而且难见于正式文字的是,厂长、经理们虽然都欢迎扩大企业的独立自主权,但是谁也不敢顶撞上级机关阻挠、限制新经济体制实施的种种行为。因为厂长、经理们的奖金、升迁,都由上级领导人决定;上级领导人随时都可以找出合适的理由,取消下属企业领导人的奖励,或给予行政处分。
新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出现如此艰难的局面,正如苏联经济学家毕尔曼在1967年第2期《文学报》上发表的《不可避免性》一文中所说:国家计委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为什么又能够这样做?所有这些都不取决于某个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觉悟和良心,而是经济体制决定的。“这种国民经济最可怕的祸根,惟意志主义在经济中的活跃,根源不是某些工作人员的习惯,也不是因为他们的头脑死板和保守主义,而是因为苏联社会创造了适应于它的经济体制。”
凡此种种困难和层层阻力,表明新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斯大林模式的极限。苏联已经到了必须冲出从战时共产主义脱胎、发育起来的斯大林模式;应当改变把由官僚寡头们层层控制和管理的国家所有制说成是“全民财产”,把服役式地劳动的亿万群众说成是“企业主人”,等等之类的陈腐说教,走向市场经济。经过近半个世纪运行的斯大林模式,已经编织成从上到下,密如蛛网的斯大林模式官僚机构,以及彼此之间交叉联系的权利关系。斯大林模式的官僚机构是适应斯大林模式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已经习惯于斯大林模式的运作,并依赖斯大林模式而存在。当改革触及到斯大林模式经济体制的核心时,除了传统、僵化的观念阻碍之外,更强烈的是遭到这个庞大的官僚机构从上到下的抵制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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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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